关于“抗癌公社”,在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非官方定义):有关名字的问题,更确切的叫法应该是“大病互助公社”,用“抗癌公社”是因为最初的目的是仅仅针对癌症的互助,另外多数的报道也是以“抗癌公社”进行的,现在改名,对前期的推广和宣传会造成影响。目前,“公社”已经扩大了互助的范围,除癌症及白血病外,另有国家规定的24种大病,均在互助范围内。
你可以说这是另一种“保险”,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公益”,但《光明日报》一则评价很到位:“如果说传统的慈善注重单向度的“给予”,现代的公益则强调双向度的“参与”。“抗癌公社”不仅搭建了社会互动的参与平台,还促进了爱心事业形式和内容的双重创新;更关键的是,它通过“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将松散的社会成员打造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和关系共同体,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一种民间支点。
”加入“抗癌公社”的人并非大家所想的“癌症”患者,恰恰相反,加入的社员都是健康的,加入的目的是为了报团取暖,目前中国国民的保障方式,可归纳为三种,一种是国家强制性的医保社保,二是商业保险,三是慈善救助,而“抗癌公社”可能补充了第四种,即民间的公民之间的自保与互保,这是一个有益的补充。这样就使得人们处于四种维度的保障之下,万一罹患大病可能就会得到多重保护,并且“公社”不参加援助资金的用途,由受助人自由支配。
目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条件一般的家庭,一旦有一人得病,要么放弃治疗,要么举债治疗,给家庭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这种情况相信大家身边都有,百度也可搜索到很多实例报道和相关机构的调查报告。“抗癌公社”加入免费,退出自由,无道德压力,无社员患病时,无需任何费用。根据目前在册人数及最高援助金额计算,若有一人患病,平均每人仅需2元钱(未考虑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的情况下)。
今天在我发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社员已经达到138553位社员。以下是2012年央视网报道的光明时评:
你可以说这是另一种“保险”,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公益”,但《光明日报》一则评价很到位:“如果说传统的慈善注重单向度的“给予”,现代的公益则强调双向度的“参与”。“抗癌公社”不仅搭建了社会互动的参与平台,还促进了爱心事业形式和内容的双重创新;更关键的是,它通过“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将松散的社会成员打造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和关系共同体,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一种民间支点。
”加入“抗癌公社”的人并非大家所想的“癌症”患者,恰恰相反,加入的社员都是健康的,加入的目的是为了报团取暖,目前中国国民的保障方式,可归纳为三种,一种是国家强制性的医保社保,二是商业保险,三是慈善救助,而“抗癌公社”可能补充了第四种,即民间的公民之间的自保与互保,这是一个有益的补充。这样就使得人们处于四种维度的保障之下,万一罹患大病可能就会得到多重保护,并且“公社”不参加援助资金的用途,由受助人自由支配。
目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条件一般的家庭,一旦有一人得病,要么放弃治疗,要么举债治疗,给家庭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这种情况相信大家身边都有,百度也可搜索到很多实例报道和相关机构的调查报告。“抗癌公社”加入免费,退出自由,无道德压力,无社员患病时,无需任何费用。根据目前在册人数及最高援助金额计算,若有一人患病,平均每人仅需2元钱(未考虑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的情况下)。
今天在我发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社员已经达到138553位社员。以下是2012年央视网报道的光明时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