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的节操吧 关注:28贴子:2,603

啧啧,我把黑历史总结出来吧,没事看着笑笑也好233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辣么,先来手毁的黑历史吧,板毁的明天上机子了发,大王镇楼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4-18 23:06回复
    这是我能找到的最久远的黑历史,印象里是初一的时候画的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4-18 23:14
    回复
      这两张也是初一上的时候画的,很明显是临摹,可见我当初是只喜欢女法的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4-18 23:17
      收起回复
        这几张大概都是初一下初二上画的,画的都是手臂和腿又细又长的那种。。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4-18 23:19
        回复
          大概初三上出了男法吧。。于是我踏上画男生这条不归路。。这张临摹的,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是初三上的那个冬天,生了场大病,烧到了40℃左右。。我真是碉堡了,好点之后坐在家里的床上画的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4-18 23:24
          收起回复
            唉。。还楼上还没初二画得好,于是继续画男法啦。。那时候我是直的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4-18 23:26
            回复
              很明显,这是马上中考了,逼着自己写作业,却写到一半心散了,画画去惹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4-18 23:34
              回复
                这是初三时期的。。至于上还是下已经忘记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4-18 23:35
                回复
                  这个大概就是中考完了之后那个暑假的时候画的图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4-18 23:36
                  回复
                    还有一些不知道什么时候画的。。大概初一初二吧。。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04-18 23:37
                    回复
                      下面我升级到了高中阶段。。。最开始我是依旧喜欢男法的。。高一阶段,那时候还没玩贴吧,甚至贴吧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5-04-18 23:41
                      回复
                        咳咳。。后来同学拉近了贴吧准确来说拉进了同人吧。。看到了圣灵的帖子,第一次觉得神枪手也好帅哒样子于是我又踏上了画枪手的不归路。。,至于第一张神枪的作品已经不记得了。。这几张我已记不清谁先谁后。。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4-18 23:49
                        回复
                          估计从一开始画不来神枪就画成了Q版的我。。已经走上了画Q版的不归路。。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4-18 23:50
                          回复
                            爱特师傅@酸碱盐沉淀与水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04-18 23:53
                            回复
                              这几张我是真心分不清哪个是前期那个是后期了。。挺杂的,还穿插得有Q版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4-18 23: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