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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2008〕5号《关于杨小云案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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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080430/002255_1.htm

《山西新绛杨小云案始末:受害人艰难申冤3年》
 2008年04月30日11:06   三晋都市报  张海


1楼2008-05-02 07:24回复
    2008年3月10日,县委、县政府,下发新发〔2008〕5号《关于杨小云案件处理情况的报告》文件,并召开公处大会,对杨小云一案中涉及到的新绛县公安局、检察院的1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理。 

    因宁海山、裴森良、仪振山涉嫌徇私枉法,宁海山被依法逮捕,裴森良、仪振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对该三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待定性判决后再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对其他责任人也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新绛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石巧玲,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建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永生,于2008年2月29日被免去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怀亮,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县公安局技术中队法医贺文龙,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政法队伍;

    县公安局局长助理马根龙,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县公安局副政委谭正民,被给予批评教育;

    县公安局龙兴派出所副所长兰海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龙兴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调整其工作岗位;

    县公安局局长王智伟、县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被责令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并对二人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2楼2008-05-02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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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目击证人陈永祥、常文奎、宁红义虚构看见杨小云拿刀,并叫喊“再敲门,就砍死你们!”的重要情节,出具上述所谓的假证。

      稷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宁合法涉嫌伪造证据。何玉虎、冯建斌、王淑霞涉嫌帮助伪造证据,被新绛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现4人已被起诉。 

      2008年4月8日、9日,新绛县人民法院对三个假证人及四名涉嫌伪造病历者开庭审理,记者参加了旁听。 

      记者 张海鹰


      3楼2008-05-02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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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20日,新绛县公安局出具了王邦狮、王双财、王小会的诈骗立案决定书。两天后,3个假证人也被以涉嫌帮助他人伪造证据罪决定立案。随后,3个假证人被逮捕。 

        此后,新绛县有关部门作出调解,赔付杨小云各项民事损失60万元


        4楼2008-05-02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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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78.212.*
          巾国英雄


          6楼2008-05-0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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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78.212.*
            2婚中介联系电话;13934881298


            7楼2008-05-0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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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38.104.*
              杨小云因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得罪某些权贵,她是一个勇敢的人,好样的!看看新绛吧里那些无耻的嘴脸,真让人觉得恶心!!!


              8楼2008-05-0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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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78.211.*
                杨女士佩服你,34万绛州人民支持你


                9楼2008-05-08 23:00
                回复
                  • 118.78.209.*
                  卑鄙无耻,无法无天


                  11楼2008-05-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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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78.208.*
                    请问:这样做有什么法律根据吗?是不是在敲诈勒索政府?有哪一个案件赔付额度能有如此至多?照这样赔付下去,政府是不是在拿众多纳税人的钱财在替个别官员消灾避难?


                    12楼2008-05-3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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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78.208.*
                      这样做,杨小云是不是发横财了,又借机敲了政府一次竹杠?政府赔付60万元有什么根据吗?是不是在拿纳税人的钱财替个别官员消灾避难?对杨小云这种乘人之危,借机敲诈勒索的行为是不是也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呢?


                      13楼2008-05-3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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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78.213.*
                        支持政府的果断,呼唤法律的公正,打击腐败的滋长,好,好,好


                        14楼2008-06-13 14:10
                        回复
                          • 118.78.209.*
                          今天 不是要处理这个案子吗?倒低怎么样了呀


                          15楼2008-07-11 20:43
                          回复
                            • 60.222.153.*
                            到现在凶犯还没判,众帮凶还在逍遥......究竟谁在保护这些罪犯?!!!


                            16楼2009-12-2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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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78.90.*
                              检察院起诉书写了九次后还有漏罪漏犯,为什么?凶手的妻姐李靖给派出所长说:“姚检察长是咱自己人,你有空拿点东西去见一下姚检,以后对你有好处......”凶手的父亲王双财说:他家给了新绛检察院10万元。


                              17楼2009-12-29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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