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初中学校政策,是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择校难题的重要措施。3月26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这一政策,并完善制度,为在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就读的学生提供公平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
截至2014年,我省11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达60%以上,近一半市达到70%以上,晋中市达到100%。省教育厅要求各市以省、市示范高中为主,在2014年基础上逐年提高分配比例,且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市科学合理确定各优质高中指标分配范围和名额,以有利于控制初中学生择校、改造初中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
(记者李林霞)
截至2014年,我省11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达60%以上,近一半市达到70%以上,晋中市达到100%。省教育厅要求各市以省、市示范高中为主,在2014年基础上逐年提高分配比例,且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市科学合理确定各优质高中指标分配范围和名额,以有利于控制初中学生择校、改造初中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
(记者李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