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附近还像从前学校附近一样,开了许多小馆子,开馆子的多是外乡人,山东、河北、江西、湖南的,都有。在昆明,只要不说本地话,任何外乡口音的,都可认作大同乡。一种同在天涯之感把掌柜、伙计和学生连接起来。学生来吃饭,掌柜的、伙计(如果他们闲着),就坐在一边谈天说地;学生也喜欢到锅灶旁站着,一边听新闻故事,一边欣赏炒菜艺术。这位扬州人老板,一看就和别的掌柜的不一样。他穿了一身‘在那儿炒菜。盘花纽扣,纽绊拖出一截银表链。雪白的细麻纱袜,浅口千层底礼服呢布鞋。细细软软的头发向后梳得一丝不乱。左手无名指上还套了个韭菜叶式的金戒指。周身上下,斯斯文文。除了他那点流利合拍的翻锅执铲的动作,他无处像一个大师傅,像吃这一行饭的。这个馆子不大,除了他自己,只用了个本地孩子招呼客座,摆筷子倒茶。可是收拾得干干净净,木架上还放了两盆花。就是足球队员、跳高选手来,看看墙上菜单上那一笔成亲王体的字,也不好意思过于嚣张放肆了。——《落魄》
这个故事说得主要是汪先生当时还在昆明西南联大求学时认识的一个小饭馆老板的经历过往,老板是个扬州人,之前在绸缎庄做事,老家应该有妻女,后来来到这里开饭馆,又娶了一个鸦片鬼的女儿,比老板年纪小很多,后来生意见好,又请了个南京人来做面点师傅。至于故事后来怎么发展,南京人与老板又是怎么的有一层关系,提到您的兴趣点的话,可以自行百度,我就不发全文了。之所以发这一段,是因为有趣在“铁机纺绸褂裤”上,在汪曾祺先生所有小说里面,只有两篇描写人物衣着用到了这衣服,一篇就是《落魄》,另外一篇就是《八太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