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澄城县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编制,不断改善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效率,严格保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高度统一。现将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1.将原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在保留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在保留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3.将原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划入县教育科技局,不再保留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
4.将县信访局并入县政府办,在县政府办加挂县信访局牌子;
5.将县果业管理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县农业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6.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由县政府直接管理机构,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7.将县盐务局由县政府直接管理机构调整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8.将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直接管理机构调整为县政府派出机构。
优化后,县政府工作部门20个(不含监察局),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6个。
1.将原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在保留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在保留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3.将原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划入县教育科技局,不再保留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
4.将县信访局并入县政府办,在县政府办加挂县信访局牌子;
5.将县果业管理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县农业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6.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由县政府直接管理机构,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7.将县盐务局由县政府直接管理机构调整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8.将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直接管理机构调整为县政府派出机构。
优化后,县政府工作部门20个(不含监察局),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