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在旧石器时代已有人类栖息。春秋战国时期先后隶属于吴、越、楚,初属番(音pan)邑,后属余汗(音gan)县。秦统一中 国后实行郡县制,属九江郡余汗县。汉代为余汗县乐安乡。
乐平作为一个城市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00多年前的东汉时代。东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始设乐平县,治在银城堡(即今德兴市银城畈)。乐平得名于其地理位置,即所谓“南临乐安河,北接平林”。名称先后为乐平县,乐安县,鄱阳县,银城县,乐平市等。
东汉兴平二年(195年),三国矣迁县城至乐安乡亭驻地洎口(今名口镇戴村),改县名为乐安县。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年),撤销乐安县建制,辖地划入鄱阳县。太建十三年(581年)以原乐安县辖地建置银城县,县城仍立于洎 口。隋开皇十年(591年),撤销银城县建制,辖地再度划归鄱阳。唐武德四年(621年),恢复乐平县建制,隶属江南道饶州。九年(26年)又撤销乐平县建制,辖地仍人隶鄱阳。
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东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始设乐平县,治在银城堡(即今德兴市银城畈)。
东汉献帝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县治迁往洎口(今名口镇戴村),并改名为乐安县。
南朝陈天嘉元年(公元560年),乐安县建制撤销,并入鄱阳县。
南朝陈太建十三年(公元581年),在原乐安县辖地新建银城县,县治仍为洎口。
隋开皇十年(公元591年),银城县建制撤销,辖地再次划归鄱阳县。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乐平县建制恢复,隶属江南道饶州。
唐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乐平县建制再次撤销,辖地仍划归鄱阳县。
唐开元四年(公元716年),乐平县建制再度恢复,县治改在长乐水口(今众埠镇铜山港口村),隶属江南西道饶州。
唐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划乐平县东北属地怀金乡及休宁县回玉乡,新建置婺源县。
唐元和七年(公元812年),划出县东北属地丹阳乡,归婺源县。
唐中和三年(公元883年),迁乐平县治于花靥镇(今洎阳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所在地)。
南唐升元二年(公元938年),划出县东境属地乐平、银山及南部3乡,新建置德兴县。
宋熙宁年间(公元1068年-1077年),划出县属地尽节乡,归德兴县。
元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乐平县升级为州,隶属江浙行省饶州路。
明初,乐平降州为县,隶属江西行省九江道饶州府。
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划出县南部属地新进乡和丰乐乡大部,和鄱阳县及余干县部分地区,新建置万年县。
清,乐平县主要承袭明建制,无大改动。
民国元年至民国三年(公元1912年-1914年),乐平县隶属于江西省浔阳道(治在九江)。
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乐平县改属江西省直辖。
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乐平县成立苏维埃政权,属闽浙赣省管辖。闽浙赣省赣东北特委和革命委员会驻此(今位于洎阳街道办事处东大街周家巷口)。
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乐平县隶属江西省第四行政区(驻鄱阳)。
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乐平县改隶属于江西省第五行政区(驻景德镇)。
民国四十八年(公元1949年),是年4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乐平县。乐平县初属赣东北行署乐平专区(驻乐平)。10月,专员公署移驻景德镇,改称浮梁专区。
公元1952年,10月,乐平县改隶属于上饶专区。
公元1983年,10月,乐平县改隶属于景德镇市。
公元1992年,9月21日,撤县设乐平市,为江西省计划单列市,仍由景德镇市代管。
乐平作为一个城市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00多年前的东汉时代。东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始设乐平县,治在银城堡(即今德兴市银城畈)。乐平得名于其地理位置,即所谓“南临乐安河,北接平林”。名称先后为乐平县,乐安县,鄱阳县,银城县,乐平市等。
东汉兴平二年(195年),三国矣迁县城至乐安乡亭驻地洎口(今名口镇戴村),改县名为乐安县。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年),撤销乐安县建制,辖地划入鄱阳县。太建十三年(581年)以原乐安县辖地建置银城县,县城仍立于洎 口。隋开皇十年(591年),撤销银城县建制,辖地再度划归鄱阳。唐武德四年(621年),恢复乐平县建制,隶属江南道饶州。九年(26年)又撤销乐平县建制,辖地仍人隶鄱阳。
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东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始设乐平县,治在银城堡(即今德兴市银城畈)。
东汉献帝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县治迁往洎口(今名口镇戴村),并改名为乐安县。
南朝陈天嘉元年(公元560年),乐安县建制撤销,并入鄱阳县。
南朝陈太建十三年(公元581年),在原乐安县辖地新建银城县,县治仍为洎口。
隋开皇十年(公元591年),银城县建制撤销,辖地再次划归鄱阳县。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乐平县建制恢复,隶属江南道饶州。
唐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乐平县建制再次撤销,辖地仍划归鄱阳县。
唐开元四年(公元716年),乐平县建制再度恢复,县治改在长乐水口(今众埠镇铜山港口村),隶属江南西道饶州。
唐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划乐平县东北属地怀金乡及休宁县回玉乡,新建置婺源县。
唐元和七年(公元812年),划出县东北属地丹阳乡,归婺源县。
唐中和三年(公元883年),迁乐平县治于花靥镇(今洎阳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所在地)。
南唐升元二年(公元938年),划出县东境属地乐平、银山及南部3乡,新建置德兴县。
宋熙宁年间(公元1068年-1077年),划出县属地尽节乡,归德兴县。
元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乐平县升级为州,隶属江浙行省饶州路。
明初,乐平降州为县,隶属江西行省九江道饶州府。
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划出县南部属地新进乡和丰乐乡大部,和鄱阳县及余干县部分地区,新建置万年县。
清,乐平县主要承袭明建制,无大改动。
民国元年至民国三年(公元1912年-1914年),乐平县隶属于江西省浔阳道(治在九江)。
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乐平县改属江西省直辖。
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乐平县成立苏维埃政权,属闽浙赣省管辖。闽浙赣省赣东北特委和革命委员会驻此(今位于洎阳街道办事处东大街周家巷口)。
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乐平县隶属江西省第四行政区(驻鄱阳)。
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乐平县改隶属于江西省第五行政区(驻景德镇)。
民国四十八年(公元1949年),是年4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乐平县。乐平县初属赣东北行署乐平专区(驻乐平)。10月,专员公署移驻景德镇,改称浮梁专区。
公元1952年,10月,乐平县改隶属于上饶专区。
公元1983年,10月,乐平县改隶属于景德镇市。
公元1992年,9月21日,撤县设乐平市,为江西省计划单列市,仍由景德镇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