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小沫sun吧 关注:2贴子:264
  • 8回复贴,共1
  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
  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不中程,为法令以罪之。有敢 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
  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为法令为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 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岁受法令以禁令。
  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宝来之法令,学问并所谓。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如此,天下之吏民,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铢。故知诈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民愚则易治也,此所生于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也道也。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夫势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夫微妙意志之言,上知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行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终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2-28 18:43回复
    人民的。为治国而抛弃法令,好比希望不挨饿而抛弃粮食,希望不受冻而抛弃衣服,希望到东方而向西走一样,其相去甚远是很明显的。一只兔子跑了,一百个人乱哄哄蜂拥而上,要逮住他,并不是因为捉到兔子后每个人都能分到兔子的百分之一,而是因为兔子的所有权没有确定。而市场上有好多兔子在卖,盗贼都不敢去偷,这是因为市场上兔子的所有权是明确的。所以,当事物的名分没有确定以前,尧、舜、禹、汤也像奔马似地追逐,而名分确定后,贪婪的盗贼也不敢夺取。如法令不明确,其条目不确定,天下百姓都会评议,其评议因人而异没有定说。人君在上制定法令,百姓在下议论纷纷,这是法令不定,以下代上,这就是所说的名分不定。名分不定尧、舜尚且都会违法,何况普通百姓。这样就使奸恶大兴,人君失掉权威,这是国家灭亡的根本。好比古代圣人著书,流传于后世,必须由教师教授,才能知道其具体内容,如不同教师传授,人人都以自己的想法来评议,到死时也不能知道书文字的它的具体意义。所以,圣人一定给法令设置法官。设置法官做天下人的老师,就是为了定名分。名分确定了,奸诈之人可以变得正直诚实,人民都谨慎忠诚,而且都能自治。所以确定名分是势所必治的办法,不确定名分是势所必乱的办法。势所必治就不会乱;势所必乱就不会治。势所必乱再加治理,就会更乱;势所必治再加治理,才会更治。圣王在势所必治的情况下来治国,不是在势所必乱的情况下来治国。
    微妙深奥的言论上等才智的人也不易理解,不需要法令作准则而行为都是正确的,在千万人中只有一个。圣人是针对千万人来治理天下,所以只有智者才理解的东西不能用来作为法令,因为百姓不是人人都是智者。只有贤能的人能理解的东西,不能用来作法令,因为百姓不是人人都贤能。所以圣人制定法令一定使它明白易懂,愚人智者都能懂得。为百姓设置法官,设置法吏,作为百姓的老师,使万民不致陷入危险的境地。所以圣人掌握政权,天下没有受刑被杀的人,并不是他不用刑,不杀人,而是圣人推行的法令更明白易懂,又给人民法官、法吏,作他们的老师,教他们懂得法令。从而万民都知道应躲避什么、亲近什么。怎样躲开祸患,接近幸福,而且都能自治。明君在人民自治的基础上来从事国家的治理,天下就大治了。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2-28 18:44
    回复
      以上是《定分》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2-28 18:46
      回复
        《战法》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
          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
          若兵敌强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
          其过失,无敌深入,偕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其道也。故将使民者乘良马者,不可不齐也。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2-28 18:47
        回复
          一般说来,战争的策略必须以政治上的胜利为根本。有政治上的胜利,人民才不争夺。人民不争夺,才不逞个人的意志,以君上的意志为意志。所以成就王业的国君的政治,使人民乡里械斗就胆怯,和敌人作战就勇敢。人民习惯于用力量攻打凶险的地方和强悍的敌军,所以没有怕死的心情。
          看见敌兵像水决一般地崩溃,奔跑不停,那就放他跑吧!兵法曾说:“大战打胜了,追赶败兵,不要超过十里。小战打胜了,追赶败兵,不要超过五里。”
          军队一动,先要衡量敌国。我们的政治赶不上敌国,就不要和它作战;我们的粮食赶不上敌国多,就不要和它相持;敌兵比我们多,我们就不要做进攻的客军;敌国一切都赶不上我们,我们就向它进攻,不必犹豫。所以说:用兵的重大法则在于谨慎,研究敌情,考察双方兵力的多少,或胜或败,是可以预先知道的。
          称霸天下国家的军队,打了胜仗不骄傲,打了败仗不抱怨。打了胜仗不骄傲,是因为战术高明,打了败仗不抱怨,是因为知道了打败仗的原因。
          如果敌我双方军队实力强弱相当,将领的水平超过敌人的就能获胜,将领的水平不如敌人的就会打败仗。假如战前的决策出朝廷的谋划,将领超过对方的会取胜,将领不如对方也能取胜。在政治上长期掌握获胜的战术,国家就一定能强大。直到称王天下。如果民众服从并听信君主的治理,那么国家就会富强,而且军队打胜仗,执行这一原则,就一定能长期称王天下。
          用兵的错误,要害是轻敌冒进,使军队背靠险地,渡过边塞,使众人疲倦而饥渴交加,再加上遇到疾病流行,这是错误的用兵方法。所以将领役使民众,像骑一匹马似的,不能不小心啊。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2-28 18:48
          回复
              秦孝公同大臣研讨强国大计,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侍奉在孝公的面前,他们分析社会形势的变化,探讨整顿法制的根本原则,寻求统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说:"接替先君位置做国君后不能忘记国家,这是国君应当奉行的原则。实施变法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这是做臣子的行动原则。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更法度来治理国家,改变礼制用来教化百姓,却又害怕天下的人非议我。"
              公孙鞅说:"我听过这样一句话:行动迟疑一定不会有什么成就,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有功效。国君应当尽快下定变法的决心,不要顾用天下人怎么议论您。何况具有超出普通人的高明人,本来就会被世俗社会所非议,独一无二见识思考的人也一定遭到平常人的嘲笑。俗语说:'愚笨的人在办成事情之后还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对那些还没有显露萌芽的事情就能先预测到。'百姓,不可以同他们讨论开始创新,却能够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郭偃的法书上说:'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见。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去同民众商量。'法度,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为了方便办事的。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如果能够是百姓得到益处,就不必去遵循就的礼制。"
              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对,臣也听说这样一句话:'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顺应百姓旧有的习俗来实施教化的,不用费什么辛苦就能成就功业;根据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的人,官吏熟悉礼法,百姓也安乐。现在如果改变法度,不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要更改礼制教化百姓,臣担心天下人要非议国君了。希望国君认真考虑这样的事。"
              公孙鞅说:"您所说的这些话,正是社会上俗人说的话。平庸的人守旧的习俗,读死书的人局限在他们听说过的事情上。这两种人,只能用来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却不能同他们在旧有法度之外讨论变革法制的事。夏、商、周这三个朝代礼制不相同却都能称王于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却能先后称霸诸候。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只能受礼制的束缚。受旧的礼制制约的人,不能够同他商讨国家大事。被旧法限制的人,不能同他讨论变法。国君不要迟疑不定了。"
              杜挚说:"臣听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没有百倍的利益不要改变法度,如果没有十倍的功效不要更换使用工具。臣听说效法古代法制没有什么过错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2-28 18:51
            回复
              遵循旧的礼制不会有偏差。国君应该对这件事仔细思考。"
                公孙鞅说:"以前的朝代政教各不相同,应该去效法哪个朝代的古法呢?古代帝王的法度不相互因袭,又有什么礼制可以遵循呢?伏羲、神农教化不施行诛杀,黄帝、尧、舜虽然实行诛杀但却不过分,等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时代,他们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制定礼制,礼制和法度都要根据时势来制定,法制、命令都要顺应当时的社会事宜,兵器、铠甲、器具、装备的制造都要方便使用。所以臣说:治理国家不一定用一种方式,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称王于天下,并不是因为他们遵循古代法度才兴旺,殷朝和夏朝的灭亡,也不是因为他们更改旧的礼制才覆亡的。既然如此,违反旧的法度的人,不一定就应当遭责难;遵循旧的礼制的人,不一定值得肯定。国君对变法的事就不要迟疑了。"
                孝公说:"好。我听说从偏僻小巷走出来的人爱少见多怪,学识浅陋的人多喜欢诡辩,愚昧的人所讥笑的事,正是聪明人所感到悲哀的事。狂妄的人高兴的事,正是有才能的人所担忧的。那些拘泥于世俗偏见的议论言词,我不再因它们而疑惑了。"
                于是,孝公颁布了关于开垦荒地的命令。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2-28 18:51
              回复
                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3-08 16:09
                回复
                  译文
                  运用强民的办法来清除不服从法令的民众,国家会被削弱;运用刑罚使民众听话等措施来清除不服从法令的民众,国家就会强大。国家施行善政,奸诈的坏人就一定会多。国家很富强,却按照穷国的办法治理,这样的国家会富上加富,富上加富的国家就强大。国家贫穷却当做富国来治理,这就叫穷上加穷,穷上加穷的国家会被削弱。军队能做敌人所不敢做的事就强大;对征战等国家大事能做敌人认为耻辱不愿做的事(儒家把发动战争看做耻辱)就有利。君主贵在多谋善变,国家贵在法制稳定。国家政务繁多,就会被削弱;国君政务精简而不杂,国家就会强大。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只是满足守住一千辆兵车的物资,国家就会削弱。行军征战之事,士兵用心效命,国家就强大;打仗时军阵安排混乱,士兵不卖力,国家就会被削弱。
                  农民、商人、官吏三种人是国家有经常职业的人。这三种人产生了六种虱害;第一是“岁”虱,农民游惰,使年岁歉收;第二是“食”虱,农民不务本业,白吃粮米;第三是“美”虱,商人贩卖华丽的东西;第四是“好”虱,即商人买卖稀奇物品;第五是“志”虱,指官吏营私舞弊;第六是“行虱”,官吏办事不积极。这六种虱害生了根,国家必削。农、商、官三种职业的根在三种人身上,而六种虱害的根,却在国君一个人身上。能用法律来治国,国家就强。专靠政令来治国,国家就削弱。久任一个官而他能把政事治理得很好,就升他的官级。治道繁多,国家就会弱小。治道缩小,国家就会强大。人民不守法,国家就会越来越削弱。使人民递补遵纪守法,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采用使民化为强的政策来整治不守法的百姓,就要亡国。采用使民化为弱的政策来整治不守法的百姓,就能成就王业。国强而不去战争,毒素灌输于国内,礼乐虱害就产生了,国家进行战争,毒素输于国外,国内没有礼乐虱害,这样,国家必强。任用有功劳的人,国家就强大。虱害产生,国家就削弱。农民少,商人多,因而公卿官吏穷了,商人穷了,农民穷了,这三种人都穷了,国家必被削弱。
                  国家有《礼》、《乐》、《诗》、《书》、慈善、修养、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廉洁、智慧这十种东西,国君又不让民众去打仗,国家就一定会削弱,甚至灭亡。国家如果没有这十种东西,君主就是让民众去打仗,国家也一定会兴旺,甚至称王天下。国家用所谓善良的人来统治,国家就一定会以生动乱直至被削弱;国家用提倡改革的人来统治,就一定会治理好,一直到强大。国家采有用《礼》、《乐》、《诗》、《书》、慈善、修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3-08 16: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