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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和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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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2-21 22:21回复
    听人说,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而等一个不回来的人,直至彻底死心,需要七年,乃至更久。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2-2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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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一本《何以笙箫默》红遍了大江南北。说来也巧,我是第一批读者,追着作者的脚步,看故事里蠢萌蠢萌的赵默笙心伤不已背井离乡,而后七年漂泊,洗尽铅华归来,与故人相遇。
      她的故人是谁,我想默笙从未忘记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2-2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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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个人已经不能够再拥有,你所能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记忆是最珍贵的礼物,也是上苍在剥夺了一切之后,给予人的怜悯。默笙如何能够忘记一张相片定格下的少年侧颜,多少次午夜梦回,都还能够清楚得记得,清晰得犹如冰面上的纹路。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2-2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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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许无数次地想象过再遇见的场景,但都没料到,会在超市那样一个叫人啼笑皆非的地点。我一直在想,如果当时她多说一些话,会不会两人就少了那样多的曲折。
          如果当时她说:
          一切的一切,我都记得很清楚。那么你呢,何以琛。
          七年过去了,你是否还与这世界负隅顽抗。法学系第一才子,若我回来,还够不够资格,当你的倾世佳人。
          如果她这样说,何先生会感动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2-21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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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面前,上苍再公平不过,不论高低贵贱,不分三六九等,他不曾亏待任何人,也更不会独独善待哪一个人。幸福是靠自己去争取的。我一度不喜《何以》这本书,并非是因为写得不好,恰恰相反,是写得太好,太真实了。
            现实生活中,你和我,他和她,谁都少了一份孤注一掷的勇气。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2-2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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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别离,恨长久,时光无可回头。
              七年,两千五百五十五个日日夜夜,少年难再有。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2-21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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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苦短,不过黄粱一梦,试问我们的赵小姐与何先生,人生又能有多少的七年去等待。
                但好在,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2-21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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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这空白的时光虚度,但岁月的积淀让他们更懂彼此的珍贵。年轻的我恨极了那无知的错过,但十二年过去,我再翻看这本书时,竟觉若没有这七年,也许他们的结局不会这样美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2-2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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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
                    离开方觉舍不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2-2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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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人生便是由许许多多的不完满组成,吃亏是福,坎坷的道路是为了日后的幸福做铺垫。现实嘲弄过默笙和以琛,我想很多读者都为他们捏了把汗,但是别担心,爱你的人,会披荆斩棘,跨过千山万水来找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2-2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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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在一起的理由有很多,但那都不过是给自己的不够爱,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
                        书中有句话,我记得很清楚,是何以琛说的:
                        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02-2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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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底还是放不下,默笙之于以琛,也许是比香烟和烈酒更难戒掉的瘾,他一面告诉自己一切都来得及,他给足了自己忘掉她的时间,却发觉越想忘记,便记得越牢。有人问后来呢,后来,他终于意识到默笙是他的命,他不得不认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5-02-21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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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红了这么多年,蝉联多项榜单,始终万里长城永不倒,不需要太多原因。单凭这句“我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便足够了。多少人看到这儿的时候,回想起自己不忍触及的曾经,又或者自己仍身处泥沼,弥足深陷,无可自拔。
                            这种无力回天的感觉,真像是一拳头打在棉花上,无处借力。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命运嘲笑你是个疯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2-2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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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同很多人一样,也曾在看了《何以》之后,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有过一个很大的疑问,所有人都说,时间是疗伤圣药,没有它抹不去的伤痕,而它也是个残忍地刽子手,一刀斩断与过往喜怒哀乐勾连的回忆。那么,七年,还不足以让身在异地彼此再无联系的二人忘记对方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2-21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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