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情人节,觉得正好是最佳时机来讲讲恋爱关系和爱情。于是我想到了当年读过的一篇论文:Does long term relationship kill romantic love?
这篇文章引用并不是很高, google scholar显示是89。由于作者Bianca和我关系不错,加上老教授Arthur Aron也曾对我不薄,拿这个review来讲算是给他们宣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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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答案:不会!
我想标题这个问题放到几百年前也许是不存在的。家族父母安排婚姻的年代,爱情基本算是奢侈品,只属于那些浪荡不羁的才子佳人。而历史上那些婉转动人的爱情故事,往往也没有以美满的婚姻结束,比如刘兰芝和焦仲卿,梁山伯和祝英台……这一点上,东西方文化却是惊人相似,比如耳熟能详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到了现代,人精神的解放终于迎来爱情上的解放。在绝大多数受西方文化影响的地方,浪漫爱情(romantic love) 都被认为是婚姻的基础(Dion & Dion, 1991)。 然后,很多人却发现,浪漫而热烈的爱情往往会随着婚后的平淡岁月而流逝,成为更接近朋友关系的同伴爱情(companion love).
关于爱情的分类,主流有三种。
1,Berscheid & Hatfield (1969) 把爱情分为两种passionate和companionate。Passionate爱情中的人充满激情,情绪不稳定,各种胡思乱想。比如"老是想着他/她,没法专心工作"; "有时感觉没法控制自己的想法,总是想着他/她”。而companionate爱情就没这么热烈和情绪上的冲动了,更多是依恋,责任和亲密感。
2, Lee, 1977; Hendrick & Hendrick, 1986Six Types of Love定义了六种,而有三种和这个话题有关:romantic love (eros)、 obsessive love (mania)和friendship (storage) love。 Eros和mania基本和第一种分类里的passionate重合,而storage基本和companionate重合。
3,著名的Sternberg的三角理论。如上图,Sternberg把爱情细分成三种元素的组合,亲密感(上)、激情(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