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遇到一位老邻居。
「以后不要叫我Mrs.,要叫我Miss!」她开门见山地说:「因为我离婚了,现在又成为小姐!」
看我不知怎么答,她继续说:「不过我还住在原来的地方,我把银行的存款提出来交给『他』,『他』把房子过给我,多干脆!两三下就离了!」
「我看你们好好的嘛!」我说。
「是没什么不好哇!只因为他换工作,要搬到徳州去,我不愿意跟。」
「中国人不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
「去你的!哪一世纪的老观念?」她瞪我一眼:「告诉你!我如果是狗,嫁给鸡,我还是狗;我如果是鸡,嫁给狗,我还是鸡!我难道没有自己,是他的副产品吗?话说回来,我赚得比他多,我的工作这么好,朋友又都在纽约,他凭什么要我跟他走?他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所以,是他抛下我,不是我抛下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