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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浮如玉,温润如茗】对偶修辞中的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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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掌对——对偶的两句如果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叫作合掌对。出现合掌对,从诗歌意向看,没有经过精心设计。因为两句表达的是同一个意义,浪费了句子。
例如: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两句虽用两种不同动物叫声,但都体现“以闹衬静”,表达的是同一个意义。
又如:
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注意:如果不是对偶句,两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也叫作合掌。


1楼2015-02-08 21:08回复
    2.同字对——在对偶句中出现了用同一个字相对的情况。这是诗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律诗中很难找到例子。
    但在词中却是允许用同字对的,所以在词中不难找到例证。
    如:
    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就是用同一个“有”字相对。


    2楼2015-02-08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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