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理学院组织机构基本设置
中华理学院首设院长会,将由院长副院长五人组成,是全院的领导管理核心。院长负责系统而全面的领导与管理;四位副院长分别是组织副院长、学术副院长、内务副院长和外务副院长。
本院设立五大研究系,即基本原理真理研究系、自然原理真理研究系、社会原理真理研究系、人生原理真理研究系和原理真理发展史研究系。各系分别设立主任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基本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事物本质形态研究所(简称本质所)、事物过程规律研究所(简称规律所)和事物逻辑联系研究所(简称逻辑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自然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地球物质研究所(简称物理所)、空间力子研究所(简称力理所)和太空宇宙研究所(简称天理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社会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共产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研究所、资本社会研究所和文理社会(即未来文明理智的社会形态)研究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人生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思维意识研究所、生活方式研究所和健康幸福研究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原理真理发展史研究系,设立哲学原理发展史研究所(简称哲理所)、科学真理发展史研究所(简称科理所)和原理真理一体化发展研究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各个研究所分别设立各种具体的研究科,以细化各种原理的真理性。各科室分别设科长,实行科长负责制。
各副院长、系主任、所长和科长等,一律通过精选制产生。凡有志有才有能力者,均可向本院提交申请,本院将不拘一格精选高才以重用,一般才子才女量才录用。
2015年2月2日
中华理学院首设院长会,将由院长副院长五人组成,是全院的领导管理核心。院长负责系统而全面的领导与管理;四位副院长分别是组织副院长、学术副院长、内务副院长和外务副院长。
本院设立五大研究系,即基本原理真理研究系、自然原理真理研究系、社会原理真理研究系、人生原理真理研究系和原理真理发展史研究系。各系分别设立主任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基本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事物本质形态研究所(简称本质所)、事物过程规律研究所(简称规律所)和事物逻辑联系研究所(简称逻辑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自然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地球物质研究所(简称物理所)、空间力子研究所(简称力理所)和太空宇宙研究所(简称天理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社会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共产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研究所、资本社会研究所和文理社会(即未来文明理智的社会形态)研究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人生原理真理研究系,设立思维意识研究所、生活方式研究所和健康幸福研究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原理真理发展史研究系,设立哲学原理发展史研究所(简称哲理所)、科学真理发展史研究所(简称科理所)和原理真理一体化发展研究所。各所分别设立所长办公室,实行所长负责制。
各个研究所分别设立各种具体的研究科,以细化各种原理的真理性。各科室分别设科长,实行科长负责制。
各副院长、系主任、所长和科长等,一律通过精选制产生。凡有志有才有能力者,均可向本院提交申请,本院将不拘一格精选高才以重用,一般才子才女量才录用。
2015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