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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Exoyoona┃150205┃改文┃你笑不笑都倾城 [灿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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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允儿并没有如期望中的很快约到极品美男,倒是在星期一中午的校园广播里,听到纪安晨当众向她道歉。
  她沉冤得雪。
  但这一则道歉引来的直接后果是:法学院财子纪安晨被新闻系系花以迂回战、闪电战彻底搞定。
  为什么会这样传?
  因为财子已经可以不计前嫌原谅她的偷窃行为并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林允儿无语问苍天,流言就是这样炼成的么!
  更可恶的是,第二天一大清早,纪安晨便从遥远的扶雪楼跑到牡丹园,只为给她送一份早餐!
  他的理由很冠冕堂皇:“林允儿,既然不答应我请你吃饭,那就每天给你送早餐表达一下我的歉意吧!”
  正是人多的时候,几乎每个经过的都会对他们行以八卦的注目礼,林允儿欲哭无泪:“纪同学,我已经吃过了……”
  而且吃得很饱。
  纪安晨笑得很善良:“林允儿,我几乎害得你的人格被抹黑,你这般拒绝我,我可良心难安了。”
  林允儿笑得很无力:“你已经道过歉了,我也接受了,所以不用再表示了……”
  纪安晨笑得很纯洁:“那好吧,但今天的我已经买好了,你不收下也是浪费。”
  林允儿很疑惑,他这样一张干净无害纯洁善良的笑脸,是怎么混上“风流”这一美名的?
  周围越来越多的人经过,都无一例外回首观望,权衡之下,林允儿伸手接过:“那好吧……”
  话音未落,人已跑远,纪安晨得逞地笑了,十足十的狐狸样。
  很快林允儿悲壮地发现,关于系花彻底搞定财子的传言被坐实了!
  很显然啊,财子都已经巴巴地给她送早餐了,而且,不是一次而已……
  第二天,纪安晨再次光临,林允儿决定再也不傻傻地现身了,以一斤苹果、两袋瓜子、三包薯片为诱饵再加威逼,派遣黄美英下去应付了。
  五分钟不到,黄美英负手上来:“同志们,搞定!”
  泰妍和郑秀妍朝她竖拇指:厉害!
  挂在林允儿心口的一块石头安然落地。
  黄美英郑重其事转告五分钟前的战况,具体如下:
  黄美英下楼后一脸可爱的笑:“纪表师兄,早上好,我是允儿宿舍里的黄美英。”
  纪安晨笑得很迷人:“你好,是她让你下来的吧,那麻烦你把早餐转交给她。”
  黄美英笑眯眯:“好,明天早上别忘了多带三份。”
  纪安晨继续笑得很迷人:“没问题。谢谢,再见。”
  转告完毕,黄美英双手奉上纪安晨送来的早餐,如释重负:允儿的美色终于有了利用价值啊,总算没浪费她那张倾国倾城的脸。
  泰妍和郑秀妍窃笑。
  林允儿头顶冒青烟,怒目:“你个重色轻友的叛徒!”
  幸好,一个星期过去后,纪安晨识相地没有再抽疯,林允儿以为这事儿就算这么过去了,但她失算了。
  某天上午在某校园路上偶遇,纪安晨上下左右打量她一番,然后百思不得其解地说了一句话。
  “林允儿,”他摸着下巴表情很迷惑,“有人跟我说,如果把你追到手之后的保鲜期只有一个月,叫我不要追……”
  林允儿莫名其妙:竟然有人叫财子不要追她……
  纪安晨很认真地补充:“本来我想答应他,但想来想去,我决定考虑一下,是否把保鲜期延长,毕竟,像你这样的美女百年难得一见……”
林允儿华丽丽地囧了:有你这么光明正大的采花贼么!


IP属地:广东71楼2015-02-0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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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罢也不看对方的反应,忍着即将爆破的笑飞快转身便跑,殊不知嘴角咧开的大弧度早已收入对方眼底。
      朴灿烈这一瞬间气也不是,笑也不是,第一次被一个小丫头牵着鼻子,说停就停,就走就得走,这种感觉……
      很奢侈。
      林允儿回到宿舍便献宝似的打开DV招呼:“喂,你们三只,快过来,这回拍到极品的正面了!”
      黄美英第一个从床上弹过来,一看画面上的背影便惊呼:“这个背影,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好玉树临风好俊逸潇洒啊!”
      泰妍应景地瞟一眼,没开口,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边伯贤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啊!
      趴在电脑上码字的郑秀妍凑过来瞄一眼,淡定地点破:“上次允儿拍过的极品,只有背影的那个。”
      黄美英两眼放光:“允儿,他谁?为毛倾国倾城的你到现在还没勾搭上他!”
      林允儿默默地吞口水,她想勾搭啊,可是人家这么淡这么冷,不过他们有过几次交集应该算是认识了吧,她眨眨眼:“应该算是勾搭上了吧……”
      六只眼睛齐唰唰地望过来。
      林允儿举手投降:“我只知道他姓朴……”
      DV的画面里,已经是极品的正面,他清逸挺拔,他风华不二。
      拥有如此卓越风姿,姓朴……
      黄美英想起枫大一个传说,惊呼:“是朴灿烈!那片浮云之上的浮云!”
      林允儿一头雾水:什么叫浮云之上的浮云?
      黄美英装模作样:“这个,得从法学院财子纪安晨身上说起。”
      林允儿还是一头雾水:这跟财子有毛关系?
      黄美英吊足了胃口,才慢悠悠地解释:“纪安晨被称为地上的一枝富贵花……允儿你别笑啊……所谓富贵花就是,只要稍微努力一把,还是触手可及的;而与富贵花对应的,就是天上的浮云了,所谓浮云,就是一抬头能看得见,但想伸手触摸,却怎么也够不着,吴亦凡就属于这种;而如果说吴亦凡是天边的浮云,那朴灿烈就是浮云之上的浮云,不光摸不着,还是远到都看不到的那种。”
      何解?
      黄美英开始长篇大论,简单概括起来是这样:
      法学院的朴灿烈堪称枫大一个神奇的存在。
      他念的虽是法律系,精通的却是计算机软件,大一那年就开设了自己的软件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绝对堪称学生里的富豪。
      大二那年,成绩卓然并自学完大学所有专业课程的他争取到学院的同意,开始在“战恒律师事务所”实习。
      大三时,他将软件公司交由计算机系某位已毕业多年的师兄打理,与另两位已毕业的本系师兄开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如今他正大四,尚未毕业就已经是枫城里小有名气的律师了。
      除了这些让一众学子难以望其项背的成就外,他还让人呕血地擅长油画和小提琴,樱枫市“名家画廊”里还陈列了一幅他笔下的“母乳”图,与“画坛双清”清濯和北野清妩的画陈列在一起,丝毫不逊色。
      据说,此画无论是内涵还是画技,都大受油画界称赞,曾获得油画界最高奖项,这是他大一结束那个暑假创造的辉煌。
      有着如此辉煌成就的他,学校只要求他修满学分即可,其它一切譬如每日签到便可免除,所以极少有人能在学校里遇到他,即使千载难逢碰到,除了同他在一间教室上课或者考试的幸运儿,大多只能惊鸿一瞥,因为他基本上都是开着小轿车往返的。
      极品虽然有俊雅清逸的外表以及风华不二的气质,却是出了名的孤傲清冷,对男生还好,对女生却尤其冷酷淡漠,曾经有一位校花级的绝色美女给他递情书,他旁若无人看都懒得看一眼。
      关于这位极品,如果用很文艺的腔调来描述一下,那则是:于千万人之中,他带着一股远离尘嚣的淡雅幽远,如松之傲骨迎风,如菊之淡漠繁华,如莲之遗世独立,红尘熙攘,繁华千里,万般喧嚣繁杂,也只为衬托他的旷世绝俗。


    IP属地:广东82楼2015-02-05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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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已更完。
      本文不定篇更新。
      基本每天会更。


      IP属地:广东87楼2015-02-05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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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来放文了@jjzzxxyy


        IP属地:广东88楼2015-02-0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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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耶耶


          91楼2015-02-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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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楼2015-02-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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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楼2015-02-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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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楼2015-02-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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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楼2015-02-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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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上找你你不回我!


                    96楼2015-02-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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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页+回复量100了!


                      97楼2015-02-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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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只有你一个人看我文


                        IP属地:广东98楼2015-02-06 17:31
                        收起回复
                          难道说都看过了!?


                          IP属地:广东99楼2015-02-0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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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吧人本来就不多嘛!


                            100楼2015-02-06 17:33
                            收起回复
                              孩童时代,她常常穿得花枝招展跟在他身后,她叫他“楚哥哥”,他唤她“允儿”,两人顽劣如猴在附近各个院子里大搞破坏……
                                他们是共患难的青梅竹马,一起闯祸,一起受罚,一起长大。
                                豆蔻年华,她情窦初开,穿白色衬衫的少年吸引了她所有的目光,那是一种很朦胧很朦胧的感觉,妙不可言,但深埋于心。
                                元旦节,初级中学总会组织文艺汇演,她很早就抢占了最前排的位置,因为吴亦凡有节目表演。
                                坐在她旁边的也是一个女孩子,清丽婉约,望着台上的双眼却生出比太阳还耀眼的光亮,后来她才知道,女孩叫郑秀妍,视吴亦凡为偶像。
                                吴亦凡表演完节目后,风骚地把一件舞台道具“塑料红玫瑰”扔下舞台,正中她与郑秀妍中间,两人眼疾手快,同时抓住,谁也不肯松手。
                                眼看红玫瑰就要被扯坏,郑秀妍忽然抬头,清澈的眼里散发出野蛮的光亮:“别抢了,我们找一个地方PK决斗,谁赢谁拿走玫瑰。”
                                那时年少,她又本顽劣,只愣了一愣后,欣然应允。
                                于是,两个豆蔻少女在操扬的草地上展开了轰轰烈烈的PK,最后她因为和男生打惯了架学会了野蛮,把郑秀妍按倒在地并骑在其身上,胜利叼着玫瑰累得直喘息。
                                停下来后,望着彼此蓬头垢面的模样,竟都忍不住笑起来,这一笑,两人成了好朋友,那一战她赢了,自诩强者,加上无意中知道其母亲的事,从此为朋友两肋插刀……
                                然后,她插了自己两刀。
                                不久之后,吴亦凡跑来对她说:“允儿,我喜欢上了一个虚伪的小姑娘。”
                                那个小姑娘,叫郑秀妍,是她的好朋友。
                                然而毕竟那时年纪小,也没有特别的伤心,只隐隐有一些不舒服和一些失落。
                                后来她知道,情窦初开时,会对某个人比旁人关注多一些,但那种感觉会在一段时间后慢慢遗失,然后再去关注另一个人。
                                这是每个人在成长路上必经的一环,她只是恰好把视线停在了一起长大的吴亦凡身上。
                                这种感觉不叫初恋,而是初爱,最初的爱,纯纯如新鲜的白色牛奶,最终将成为生命里一抹淡之又淡的色彩。
                                但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她不再叫他“凡哥哥”,只是半点没礼貌地叫“吴亦凡”。
                                后来很久以后她才反应迟钝地惊觉,缠绕在心里那根长满小碎花的藤蔓,终究没有随着称呼的变换而枯萎。
                                一直以来,郑秀妍那个别扭龟毛的孩子,从来不敢承认“早恋”,每次一被人意外窥到苗头就当缩头乌龟,而身为好朋友的她就会被推出来当替死鬼,吴亦凡也无可奈何。
                                原以为只要能够风云比肩,纵然只是传说中的绯闻女友,也心满意足,但她知道,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当了。
                                郑秀妍终于在吴亦凡的刻意刺激下,开始正视他们之间的问题。
                                但是幸好,他们谁也不知道,那个白衣翩翩的少年,曾在她心里开出过一树独自芬芳的花……
                                它独自开,独自谢,最后深深掩埋。


                              IP属地:广东102楼2015-02-0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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