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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物业如此为明珠花园社区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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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社区评为我市首个省级文明社区,没来得及庆贺而眼下却是垃圾如山一片狼藉。究起因,似乎有些蹊跷。神不知鬼不觉的新物业——百原物业进驻了小区,声称自2014年10月份开始接管本小区物业,电费物业费捆绑,物业费按月每平米0.5元收取等等,紧接着业主委员会有质疑发声,而百原物业回声态度暧昧。。。
本人看法如下:1、百原物业没有经过竞标、没经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就进驻小区,按照《2013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实属不妥,有没有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资质也是个迷。2、物业服务标准进驻时不出台,12月底给全体业主一封信顺便带上的服务标准务虚避实,没有诚意为业主服务。按照《2014年物业管理收取标准》一至四级收费标准是每月每平1元、0.75元、0.5元、0.35元,可无论任何一个等级,基础服务条件最低也是: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可百原物业规定:楼道两天扫1次,玻璃等说是每季度擦1次,可至12月31日一直没擦,垃圾桶每周清刷2次,可至今没有服务,该务实的楼道卫生一天1次的改为隔日,而小区路面每天清扫两次也只是停留在书面。。。3、不交物业费就不接收电费实属无赖。如今以物业费收不上来为由垃圾不给清运了,是对我们交了费用的业主极大的不尊重,这样的没有诚信即便有资质竞标都应该拒之门外。"用户第一,服务至上"必须以诚信为本。物业经理,自省吧,多找自己原因,放下架子,诚意迈出坚实一步,给业主一个明确的说法吧,不拉屎就别站好人地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1-20 17:59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1-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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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1-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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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1-2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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