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本延喜时期对唐“三禁令”
安史之乱后,日本对唐政策进行调整。公元894年,日本下令中止历经200多年的“遣唐使”。[2]此后日本仅和渤海、高丽等极少数国家保持积极的官方往来,[3]中日两国处于一种没有正式政治关系的状态。
接着,日本在延喜年间(901~923)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唐朝的有关禁令。[4]其中包括严禁官员、国民出海的“渡海制”;[5]严禁公卿大臣未经政府定价私自抢购“唐货”的“禁购令”和严格限制唐商来日次数的“定年纪”等三大禁令。[6]这些禁令对之后的宋日关系产生深刻影响,也意味着日本开始尽量回避与唐、宋的政治、经济交往。
第一禁“渡海制”:公元1070年(宋熙宁三年,日延久二年)日僧诚寻希望搭乘宋商的船入宋赴五台山求佛法,于是上申文给日本朝廷:“请特蒙,天裁,给官符于本府,随大宋国商客归乡,巡礼五台山并诸圣迹等状。”[7]诚寻希望能获得政府批准入宋,但未能如愿,无奈只好“私附商客孙忠商船,偷以渡海”。[8]有关诚寻入宋《宋史》卷491中也有记载:“熙宁五年,有僧诚寻至台州,止天台国清寺,愿留”。他的“愿留”恐怕与“渡海制”有一定的关系。
另一位日僧人戒觉,也因“渡海制”禁令无法正常入宋,后改由乘坐宋商刘坤父子的商船偷渡。他在《渡宋记》中写道:“依恐府制,隐如盛橐卧舟底,敢不出。”[9]这里的“府制”,指的就是“渡海制”禁令。日本对违反“渡海制”的惩罚非常严厉,据日本史料记载:如私自渡海“可徒三年宣同下了”。[10]可见“渡海制”客观上阻止了两国间的文化的交流。
第二禁“禁购令”:每当唐船靠岸,王公大臣常不经政府定价就争先抢购唐货,“太政官符,应禁遏诸使越关私买唐物事”。[11]因此日本政府颁布了这条禁令,“律曰,官司未交易之前,私共番人交易者,准盗论,罪止从三年”。[12]“禁购令”限制了唐宋商人的自由贸易,对以后的宋日贸易产生极大影响。
第三禁“定年纪”:是日本为限制同一位商人或商船过于频繁地来日所颁布的禁令。其内容史料上虽已残缺,但仍能透过些许案例一窥究竟。公元1069年,日本朝廷接到太宰府权帅禀报:“件商客参来者,延喜之比被定年纪之后,或守彼年纪被从回却。”[13]其意为,宋商来日应参照延喜年间制定的“定年纪”,对违背“定年纪”的要立刻遣返回国。由此可推测出,此禁令系延喜年间政府所颁布。
此外,日本史料中对“定年纪”所规定最低来日年限也有所收录:长保五年(公元1005)七月二十日戊申。宋商上官用铦违反“年纪制”规定,去年刚从日本回宋今年又来,虽以加入日本国籍为由,但理由牵强应下达官符予以遣返。[14]由此断定,“定年纪”所规定的最低年限应为两年。但事实上宋商有时会设法回避这项禁令。[15]
日本政府颁布的这三大禁令,是在“遣唐使”被废除后,对国家外交政策的一个定位,避免过多与唐、宋进行官方接触,趋于保守封闭。
安史之乱后,日本对唐政策进行调整。公元894年,日本下令中止历经200多年的“遣唐使”。[2]此后日本仅和渤海、高丽等极少数国家保持积极的官方往来,[3]中日两国处于一种没有正式政治关系的状态。
接着,日本在延喜年间(901~923)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唐朝的有关禁令。[4]其中包括严禁官员、国民出海的“渡海制”;[5]严禁公卿大臣未经政府定价私自抢购“唐货”的“禁购令”和严格限制唐商来日次数的“定年纪”等三大禁令。[6]这些禁令对之后的宋日关系产生深刻影响,也意味着日本开始尽量回避与唐、宋的政治、经济交往。
第一禁“渡海制”:公元1070年(宋熙宁三年,日延久二年)日僧诚寻希望搭乘宋商的船入宋赴五台山求佛法,于是上申文给日本朝廷:“请特蒙,天裁,给官符于本府,随大宋国商客归乡,巡礼五台山并诸圣迹等状。”[7]诚寻希望能获得政府批准入宋,但未能如愿,无奈只好“私附商客孙忠商船,偷以渡海”。[8]有关诚寻入宋《宋史》卷491中也有记载:“熙宁五年,有僧诚寻至台州,止天台国清寺,愿留”。他的“愿留”恐怕与“渡海制”有一定的关系。
另一位日僧人戒觉,也因“渡海制”禁令无法正常入宋,后改由乘坐宋商刘坤父子的商船偷渡。他在《渡宋记》中写道:“依恐府制,隐如盛橐卧舟底,敢不出。”[9]这里的“府制”,指的就是“渡海制”禁令。日本对违反“渡海制”的惩罚非常严厉,据日本史料记载:如私自渡海“可徒三年宣同下了”。[10]可见“渡海制”客观上阻止了两国间的文化的交流。
第二禁“禁购令”:每当唐船靠岸,王公大臣常不经政府定价就争先抢购唐货,“太政官符,应禁遏诸使越关私买唐物事”。[11]因此日本政府颁布了这条禁令,“律曰,官司未交易之前,私共番人交易者,准盗论,罪止从三年”。[12]“禁购令”限制了唐宋商人的自由贸易,对以后的宋日贸易产生极大影响。
第三禁“定年纪”:是日本为限制同一位商人或商船过于频繁地来日所颁布的禁令。其内容史料上虽已残缺,但仍能透过些许案例一窥究竟。公元1069年,日本朝廷接到太宰府权帅禀报:“件商客参来者,延喜之比被定年纪之后,或守彼年纪被从回却。”[13]其意为,宋商来日应参照延喜年间制定的“定年纪”,对违背“定年纪”的要立刻遣返回国。由此可推测出,此禁令系延喜年间政府所颁布。
此外,日本史料中对“定年纪”所规定最低来日年限也有所收录:长保五年(公元1005)七月二十日戊申。宋商上官用铦违反“年纪制”规定,去年刚从日本回宋今年又来,虽以加入日本国籍为由,但理由牵强应下达官符予以遣返。[14]由此断定,“定年纪”所规定的最低年限应为两年。但事实上宋商有时会设法回避这项禁令。[15]
日本政府颁布的这三大禁令,是在“遣唐使”被废除后,对国家外交政策的一个定位,避免过多与唐、宋进行官方接触,趋于保守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