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员招考体检考生“被高血压”(体检表数据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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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日昭昭900
盐巴1
本人参加重庆市2013下半年公务员招录考试。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并进入体检。在2013年11月11日在重庆市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最后结论是"血压偏高,体检不合格”。其他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合标。无重大传染疾病。
关于本人血压问题造成的体检结论不合格。本人对此做如下的情况说明
一,本人体检第一次通过电子血压仪器测试的血压为收缩压123mmHg;舒张压为90mmHg。本人亲眼见到电子血压仪上面显示的血压读数为123 mmHg和90 mmHg.并看见第一次血压监测的医生在《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上写的收缩压为123mmHg;舒张压为90mmHg并在体检表上在写血压结论为合格。本人并未对第一次血压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和复检请求。当时还有另外几位考生,测血压血压值超标,第一次测血压的医生在他们的体检表上明确写明了血压不合格。第一次测血压的医师当时也没有当面跟本人明确说明我的血压还要再测一次。当时本人测第一次血压的时候,带队护士不在场,护士并没有看见本人被电子血压仪测出的血压是多少数值。在该次血压检测后,另外几个血压不合格的考生还先后几次回到第一次测血压的地方进行了血压检测,本人从第一次血压检测完后,就再也没返回过第一次测血压的地方。假使本人第一次血压检测不合格,本人绝对会再去第一次测血压的地方反复检测的。(如果医师把血压数据错写成94,为什么结论盖章不是盖的第一次血压检测医师的章而是盖了第二次血压检测的曾淑容医师的章。医院方面明显的自圆其说都说不通的荒谬解释。如果一个公招定点单位的体检医师,连血压数据多少是合格都不知道,这样的公招体检实在儿戏。)
二,本人在结束完所有体检项目和程序后。在招录机关领队领取手机后,去带队护士处领取体检发票时,被体检带队护士叫住说还要查一次血压,本人当时一再询问护士为什么血压还要再查一次,带队护士并未说明这次血压检测为复查,只说再查一次血压就可以了。本人一再询问为什么要查第二次血压,护士并未说明。本人被带队护士带到另外一个小房子里面测血压(无人监督,暗室操作)。这次测血压的地点不是第一次测血压的大房间。用的也不是电子测血压仪器检测。当时本人要求休息十分钟左右再检测(因为本人当时刚在医院用餐完。体检来回跑上跑下太过劳累)。这些情况也向曾淑容医师说明了,曾淑容医师告诉我不能等,必须马上检测,不检测直接写不合格。拒绝了我合情合理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经行了第二次血压检测。检测完毕曾淑容医师说我的血压高,有高血压。我当时就跟曾淑容医师经行了争辩。我说我过去从来没有高血压,怎么可能血压高。曾淑容医师还口口声称我有高血压,并说到她这里检测应该要吃点降压药再来。(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的体检医师竟然公然叫考生体检作弊,请问这样的体检还有可信度吗?)。这时我看见护士准备在我的体检表上写第二次血压的数据。我当时就进行了反对。我还询问了曾淑容医师这次血压监测是否影响我录用。曾医师说,不知道是否影响录取,这个要看用人单位,我要是用人单位绝对不会录取你这种人。(既然是所谓的复检,为什么医师说不知道是否影响录取。复检程序更加应该严格规范,这样的“复检”能算数吗?)第二次血压检测完,医师护士也没有说明这是所谓的“血压复检”。招录机关领队当天也并没有接到医院方面关于我血压检测方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报告。(明显的“三无复检”)
三,本人在中午结束体检后,11月11日下午与用人单位招考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把第一次血压检测合格,第二次血压检测偏高的情况反映给了招考负责人。(本次联系有通话记录为证)。招考负责人说不太清楚血压方面的具体流程,如果有问题会给复检的机会。
基于以上三点亲身经历的事实。本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按照本人2013年6月大学毕业体检的结果本人血压是正常,在重医一院体检后,本人先后在湖南,重庆两地各家医院进行过十多次的血压检测,结果均正常。本人也从无高血压病史和高血压家族病史。所以从事实上本人根本不存在体检部做出的“血压偏高”“体检不合格”的荒谬结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重庆市公务员招录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二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并无明确规定“舒张压大于九十,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该标准也无条文规定血压舒张压超过多少为不合格。重医附一院健康体检部曲解条文之规定。
3,医院对本人经行的两次血压检测。第一次血压检测数据和结论矛盾,第二次经行所谓的血压复检其实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三无复检”,(无本人和招录机关事先知情,无本人的复检申请,无招录机关和公务员局相关人员的监督)。对于血压的争议并未做一个符合医院医生职业操守,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的检测。把一个不真实不客观不科学不公正不透明不符合临床意义的血压检测数据作为本人体检的结论。
4,重医附一院作为公务员招录的定点医院,血压检测如此不符合规定,作出体检结论如此草率。有违医生的医德和操守。把一个健康的血压正常青年人体检出“血压偏高”“体检不合格“的荒谬结论。医院把个别护士医生的违规诊断误诊的错误转嫁到通过公开公正的公务员考试选拨的考生身上。医院错误的体检结论损害了本人的名誉权,侵犯了本人合法的就业权。医院方面误诊,隐瞒,串供,推责改变不了本人身体健康血压正常的事实。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第二点的规定“2.4 体检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招录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主检医生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作出考生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做到合格有理,淘汰有据。”和第三点的规定“3.7 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
如果贵市公务员局认定医院如此漏洞百出的体检和“三无复检,暗室操作”的荒谬结论。那么重庆市公务员招考体检根本毫无严肃性和纪律性可言,也根本不依照国家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来执行体检的合法程序。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本人合法的就业权。
谎言永远是谎言,真相永远是真相。误诊,隐瞒,串供,推责改变不了本人身体健康血压正常的事实。对以上医院违规违纪,公务员监管不力的情况,本人保留向重庆市纪委,中纪委提供材料和证据进行实名举报,向国内中央级权威媒体提供事实材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人今年1月份在某省又进行了一次公务体检,体检合格。所以可以从根本上否定重庆公招体检的荒唐结论。重庆那份工作我可以不要,但是,这个理不能不争。医院的害群之马不能不追责。不然,以后他们还是会害后来考生。
在这里我把体检表部分公布出来,大家看90是不是改成了94。所谓的数字”4“明显是数字”0“左边加了一笔。体检血压合格的结论也被划掉了。请各位考友积极支持我维权。大家也可以打开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被改的数字写”4“这个数字。看手机输入法能不能识别出来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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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血压问题造成的体检结论不合格。本人对此做如下的情况说明
一,本人体检第一次通过电子血压仪器测试的血压为收缩压123mmHg;舒张压为90mmHg。本人亲眼见到电子血压仪上面显示的血压读数为123 mmHg和90 mmHg.并看见第一次血压监测的医生在《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上写的收缩压为123mmHg;舒张压为90mmHg并在体检表上在写血压结论为合格。本人并未对第一次血压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和复检请求。当时还有另外几位考生,测血压血压值超标,第一次测血压的医生在他们的体检表上明确写明了血压不合格。第一次测血压的医师当时也没有当面跟本人明确说明我的血压还要再测一次。当时本人测第一次血压的时候,带队护士不在场,护士并没有看见本人被电子血压仪测出的血压是多少数值。在该次血压检测后,另外几个血压不合格的考生还先后几次回到第一次测血压的地方进行了血压检测,本人从第一次血压检测完后,就再也没返回过第一次测血压的地方。假使本人第一次血压检测不合格,本人绝对会再去第一次测血压的地方反复检测的。(如果医师把血压数据错写成94,为什么结论盖章不是盖的第一次血压检测医师的章而是盖了第二次血压检测的曾淑容医师的章。医院方面明显的自圆其说都说不通的荒谬解释。如果一个公招定点单位的体检医师,连血压数据多少是合格都不知道,这样的公招体检实在儿戏。)
二,本人在结束完所有体检项目和程序后。在招录机关领队领取手机后,去带队护士处领取体检发票时,被体检带队护士叫住说还要查一次血压,本人当时一再询问护士为什么血压还要再查一次,带队护士并未说明这次血压检测为复查,只说再查一次血压就可以了。本人一再询问为什么要查第二次血压,护士并未说明。本人被带队护士带到另外一个小房子里面测血压(无人监督,暗室操作)。这次测血压的地点不是第一次测血压的大房间。用的也不是电子测血压仪器检测。当时本人要求休息十分钟左右再检测(因为本人当时刚在医院用餐完。体检来回跑上跑下太过劳累)。这些情况也向曾淑容医师说明了,曾淑容医师告诉我不能等,必须马上检测,不检测直接写不合格。拒绝了我合情合理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经行了第二次血压检测。检测完毕曾淑容医师说我的血压高,有高血压。我当时就跟曾淑容医师经行了争辩。我说我过去从来没有高血压,怎么可能血压高。曾淑容医师还口口声称我有高血压,并说到她这里检测应该要吃点降压药再来。(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的体检医师竟然公然叫考生体检作弊,请问这样的体检还有可信度吗?)。这时我看见护士准备在我的体检表上写第二次血压的数据。我当时就进行了反对。我还询问了曾淑容医师这次血压监测是否影响我录用。曾医师说,不知道是否影响录取,这个要看用人单位,我要是用人单位绝对不会录取你这种人。(既然是所谓的复检,为什么医师说不知道是否影响录取。复检程序更加应该严格规范,这样的“复检”能算数吗?)第二次血压检测完,医师护士也没有说明这是所谓的“血压复检”。招录机关领队当天也并没有接到医院方面关于我血压检测方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报告。(明显的“三无复检”)
三,本人在中午结束体检后,11月11日下午与用人单位招考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把第一次血压检测合格,第二次血压检测偏高的情况反映给了招考负责人。(本次联系有通话记录为证)。招考负责人说不太清楚血压方面的具体流程,如果有问题会给复检的机会。
基于以上三点亲身经历的事实。本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按照本人2013年6月大学毕业体检的结果本人血压是正常,在重医一院体检后,本人先后在湖南,重庆两地各家医院进行过十多次的血压检测,结果均正常。本人也从无高血压病史和高血压家族病史。所以从事实上本人根本不存在体检部做出的“血压偏高”“体检不合格”的荒谬结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重庆市公务员招录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二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并无明确规定“舒张压大于九十,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该标准也无条文规定血压舒张压超过多少为不合格。重医附一院健康体检部曲解条文之规定。
3,医院对本人经行的两次血压检测。第一次血压检测数据和结论矛盾,第二次经行所谓的血压复检其实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三无复检”,(无本人和招录机关事先知情,无本人的复检申请,无招录机关和公务员局相关人员的监督)。对于血压的争议并未做一个符合医院医生职业操守,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的检测。把一个不真实不客观不科学不公正不透明不符合临床意义的血压检测数据作为本人体检的结论。
4,重医附一院作为公务员招录的定点医院,血压检测如此不符合规定,作出体检结论如此草率。有违医生的医德和操守。把一个健康的血压正常青年人体检出“血压偏高”“体检不合格“的荒谬结论。医院把个别护士医生的违规诊断误诊的错误转嫁到通过公开公正的公务员考试选拨的考生身上。医院错误的体检结论损害了本人的名誉权,侵犯了本人合法的就业权。医院方面误诊,隐瞒,串供,推责改变不了本人身体健康血压正常的事实。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第二点的规定“2.4 体检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招录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主检医生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作出考生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做到合格有理,淘汰有据。”和第三点的规定“3.7 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
如果贵市公务员局认定医院如此漏洞百出的体检和“三无复检,暗室操作”的荒谬结论。那么重庆市公务员招考体检根本毫无严肃性和纪律性可言,也根本不依照国家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来执行体检的合法程序。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本人合法的就业权。
谎言永远是谎言,真相永远是真相。误诊,隐瞒,串供,推责改变不了本人身体健康血压正常的事实。对以上医院违规违纪,公务员监管不力的情况,本人保留向重庆市纪委,中纪委提供材料和证据进行实名举报,向国内中央级权威媒体提供事实材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人今年1月份在某省又进行了一次公务体检,体检合格。所以可以从根本上否定重庆公招体检的荒唐结论。重庆那份工作我可以不要,但是,这个理不能不争。医院的害群之马不能不追责。不然,以后他们还是会害后来考生。
在这里我把体检表部分公布出来,大家看90是不是改成了94。所谓的数字”4“明显是数字”0“左边加了一笔。体检血压合格的结论也被划掉了。请各位考友积极支持我维权。大家也可以打开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被改的数字写”4“这个数字。看手机输入法能不能识别出来是”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