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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浩森该不该叛死刑,一个非专业人士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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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二审判决下来了,在百度上看新闻,偶尔看到这个吧,发现有很多争论,而且好像支持不判死刑居多。对此,以一个非法律专业与两方当事人毫无瓜葛的身份谈谈我的想法。
首先声明一下,对于此案,我只看过媒体上的一些介绍,对于所谓内幕贴分析贴真心没看过,今天不过是上班无聊发个帖。
一点点来说,1.黄洋是不是林森浩投毒所杀? 我看有许多人说证据不足,额,具体多不足多有疑点我没看,但是就事论事,黄洋之死应该是林浩森所为,如果有人说不是请拿出证据。虽然有疑罪从无的说法,但是现在检方拿出的是非常直接的证据,不能完全驳斥掉这些证据的存在,请不要说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等话。
2.在以接受了林森浩确实有投毒致死的行为事实后来看看杀人动机。根据林后来的说法,是为了开玩笑还是恶作剧来着。作为一个上海复旦的医学硕士,这种说法不是太让人信服。他应该有足够的知识了解到他所投放的毒品足以致死。而且真是恶作剧应该在黄喝下毒水之前制止(虽然这也很夸张了)。所以我认为,所谓恶作剧的说法不成立。但是林是不是真的一心想杀死黄呢?是什么仇什么怨?我觉得与其说林是蓄意谋害黄,更大的可能性是冲动杀人。我不清楚在法律上,蓄意谋杀和冲动杀人怎么判,但是都属于故意杀人这跑不偏了。
3.在以接受了林森浩确实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前提下,再来谈谈量刑。故意杀人罪,百度了一下,情节较轻3年-10年,情节重则是10年-无期,死缓,死刑。这里的情节轻重,我作为一个非专业不知道怎么区分,但是就舆论导向来说,林有故意投毒事实,在黄抢救期间没有主动交代投毒事实导致失去抢救时间(这点稍后单独说)等行为算不上情节轻,姑且算作重情节。那么从10年-无期,死缓,死刑应该怎么判呢?这个案子的社会导向呈现出一种和好笑的情况,越是非专业人士越喊着要死刑,反而有不少律师等人说不希望死刑(也许是有律师喊死刑但我没看到)。这是为什么呢?排除一些利益和功利以及为了出名等原因,我觉得一些人说的还是有道理的。杀人偿命是中国人从骨子里接受的一种思想,所以在看到黄洋无辜被害后,多数人以一种同情的角度出发支持死刑,但是法律专业人士比较擅长抛弃主观思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事情,认为无期至少是死缓会比较合理。因为法律的根本意义是导人向善而不是杀一儆百。对此我表示认同。
有人说,中国应该学一些西方国家废除死刑,我觉得不合适。虽然有人说没有人有权利剥夺其他的人生命,但那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既然在现实中有人能残忍的杀害他人,甚至犯下更为发指的行为(具体案例太多,不多说),那么法律就能判他死刑。对于此案,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我认为如果林真的是蓄意谋害黄,判死刑不为过,如果是一时冲动,杀了人,骨子里并不是一个杀人恶魔判个无期,也合理。但是究竟他投毒时的心理是什么,外人无从知道。 所以此案判了无期不嫌少,真判了死刑,也不冤。看他造化了。
PS:所谓隐瞒下毒事实导致抢救拖延,我个人觉得只是院方根据舆论导向推出的说法,且进一步让院方不用承担责任,这条言论并不能说明院方有责任在推脱,也不代表林当时就承认了,黄就能就回来。所以不应该作为林态度不好的论据。
个人见解,不喜勿喷。


IP属地:广东1楼2015-01-08 14:54回复


    IP属地:广东2楼2015-01-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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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6 01: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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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3楼2015-01-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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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4楼2015-01-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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