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世道是什么!孩子的父亲为了给孩子和这个女人更好的生活!去一个连语言都不懂的地方整天干活来挣钱!这个女人在家养情夫!现在的社会是男女平等!可是不是叫女人不知廉耻!咱就不说什么三纲五常!什么女儿经!孝顺经!什么三从四德啦!就从良心上来说!你就这么理所当然!现在的法律我感觉不好!在古代我记得好像没有偷情这一说!奸夫淫妇!那时候是要浸猪笼的!现在的社会这是怎么了!婚外情这个词是不是没有什么杀伤力!这是为保护奸夫淫妇而设置的词吗?以前妓院是合法的!公买公卖嘛!现在倒好妓院天天抓!那些奸夫淫妇反而成了道德伦理问题!虽然没有公然保护吧!也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我想说这样合适吗?现在倒好了!因为偷情把孩子打死!是情夫打死的!事情弄清楚了把女的放了!我想说你妈逼呀!女的跟男的偷情的时候打死小孩女的没有任何罪过我他妈的忍了!事后包庇罪总该有吧!看照片不是一下致命他打孩子打了半天!你他妈的跟他偷情你能说你不在场吗?你没有帮忙也没有阻止吧!这难道不犯法!我擦!看照片你跟你孩子感情还算不错啊!咱就别说是你儿子!就算不是!你他妈的也不能为了痛快一会儿就不管不顾啊!法律啊法律你他妈的叫这种人都不制要你何用!我感觉我要是孩子的父亲!我会把孩子好好安葬!处理一下家里的事!刮了这两个人!我宁愿身死!可能对不起父母!那我就逃我就算逃亡一生!也誓报此仇!!!!当然我不提倡他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