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4 来源: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大名小磨香油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139号),我县“新兴话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正式获批,标志着“新兴话梅”正式成为我县第四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公告指出,新兴话梅的产地范围为广东省新兴县现辖行政区域,在产地范围内的新兴话梅生产者,可向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新兴话梅的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新兴县质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制订“新兴话梅”专用地方标准,积极推广地理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依法加大产品保护力度,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我县“新兴话梅”品牌效应,推动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
公告指出,新兴话梅的产地范围为广东省新兴县现辖行政区域,在产地范围内的新兴话梅生产者,可向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新兴话梅的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新兴县质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制订“新兴话梅”专用地方标准,积极推广地理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依法加大产品保护力度,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我县“新兴话梅”品牌效应,推动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