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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оссия+】《俄罗斯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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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1-01 12:3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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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国名
    第二条 国体
    第三条 政体
    第四条 宗教政策
    第五条 国家元首
    第六条 国土
    第七条 行政区划
    第八条 国民
    第九条 国家安全
    第十条 法律
    第十一条 货币
    第十二条 团结
    第十三条 首都
    第十四条 国家象征
    第十五条 附则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1-01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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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宗教政策
      东正教为俄罗斯帝国国教,国民具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第五条 国家元首
      俄罗斯帝国国家元首为沙皇,是“俄罗斯帝国荣誉和国民团结的象征”;沙皇地位及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由伏尔加家族成员世袭继承,沙皇继承人由沙皇本人提出,经过国家杜马审议通过,可拥有合法继承沙沙皇位的权力;沙皇拥有管理皇室,册封和废黜皇室成员的权力;沙皇在遵守法律的条件下,拥有相应法律赋予的世俗权利;在顺应民意,经国家杜马批准,帝国内阁同意的情况下,沙皇拥有对某一特定国家事务的最终裁决权。
      第六条 国土
      俄罗斯帝国国土由东欧,西伯利亚,高加索,等大部地区及海外各行省总督区组成,我国国土神圣不可侵犯,其完整性不容置疑。
      第七条 行政区划
      俄罗斯帝国实行“总督区—州—城郡—府县”四级规划。特别市,海外总督区,军事控制区属于总督区级;自治区属于州级;市,郡属于城郡级;区,县属于府县级。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1-0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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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团结
        俄罗斯帝国全体国民亲如兄弟的团结是我国的生命线,不容任何破坏我国国民团结的行为。
        第十三条 首都
        我国法定首都为圣彼得堡,行政首都为莫斯科。辅都为符拉迪沃斯托克,在首都受到巨大威胁时,可将我国政经中心转至辅都。
        第十四条 国家象征
        第一款 国旗
        俄罗斯帝国国旗为泛斯拉夫双头鹰旗。
        第二款 国徽
        俄罗斯帝国国徽为双头鹰徽。
        第三款 国歌
        俄罗斯帝国国歌为《上帝保佑沙皇》。
        第四款 国家象征地位
        我国国旗、国徽及国歌为我国国家象征,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五条 附则
        本法为俄罗斯帝国一切法律之根本,具有强制约束力,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1-0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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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历2015年1月1日
          于圣彼得堡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1-0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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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帝国沙皇及俄罗斯帝国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切尔诺•尼古拉维奇•伏尔加】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1-0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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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尔加皇室徽章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1-0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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