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单位比赛,混双,有个关键球,当时我们大分2-3落后了,第6局小分也7-9了。这时对手抓住我搭档的回球过高机会一记扣杀,球速比较快,球击中我方台面后又打中我搭档的腿,向右变线了,我勉强将球挑起,挑到对方台面上正好是擦边对手没接住。但这个球裁判判我们输,理由是球击中身体就是我们打过了,我挑回去已经是非法击球了,我和搭档都有些不服气,毕竟太关键了,7-10和8-9完全就是两个局面,后来我们8比11输掉了。局后我问了几个球友,有说裁判判罚正确,也有说该判我们赢的。现在结果肯定更改不了,就是有点郁闷,求个科普,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