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想了想,好像有点不对,再修改一下:
看了你上面那个图,我有点明白了。
1.对于销货方,不应该把代垫费用计入销售额,因为如果计入销售额的话,那么意味着销货方要多交税。
2.对于购货方,努力让对方代垫的运费计入销售额,因为这样可以多扣进项税额,导致自己少缴税!
假如货物10000元,运费100元。对于购货方2种情况,第一种运费计入了销货方销售额,也就是自己的进货成本,那么购货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就是(10000+100)*17%=1717元
第二种情况,没有计入销售额,那么就是10000*17%+100*7%=17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