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倒是任性地喝了一大口滚烫的开水,结果,舌头烫毛了。。。
事情是这样的,冬天办公室一直缺个保温杯,那天一帮鸟人正好提起这事儿触到我伤心处,上周日趁婆婆在我家就“哭诉”这冤情想引起同情顺带谴责一下她那不肖的儿我那不贤的夫。婆婆一听果真立马主事,指着她那不肖儿呵斥:你这个贼胚,若干若干年前你哥不送过你一个蛮好蛮好的保温杯么,也不拿出来给你媳妇用?她儿子刚弱弱地说了声那个蹩脚杯子。。。就被婆婆打断,“又被你们扔了。。。?”忿而起身颤颤巍巍熟门熟路走过去打开那个她以前经常放东西的厨柜,果真找出那个奇丑无比蛮好蛮好簇簇新的保温杯洗巴洗巴塞我手里。。。于是上周起我办公桌上就多了个家当,用了三天手掌上就莫名其妙经常会有一小块一小块的黑片片(果断褪漆)。。。害得我水都不大愿喝,但又不敢扔,这个在婆婆心中应该不是个易耗品已上升到她们家固定资产级别,万一哪天查将起来我我我如何交待?
今天上午外面赶了赶回来特渴倒了一大杯水,还按原来玻璃杯的时间,几分钟后拿起来就灌一大口,结果。。。舌头毛了,忘了已换了这蛮好蛮好的保温杯了噢。。。回到家心里还毛着。。。梅芬这题起得真好,写完这日记,心平气和。
好梦想有一个真正蛮好蛮好的保温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