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8有网友在河北省【阳光理政】平台向省民政厅举报说:
我是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西三岔口村的一名老党员,我村村主任利用手中的权利,将县里拨给我村的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贴款共计三万多元,不交给村财务,反而自己长期占用。
特别是最近将他去县农牧局长、交通局农村公路站长家里喝喜酒随份子的2000元钱拿到村财务报销。以上事实村财务有帐可查,并有他自己的签字白条为证。
我村是省级贫困村十分困难,顶风作案,严重损害了党纪国法的公正与尊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恳请上级严查并予以严肃处理。
目前,兴隆县民政局尚未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