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汪山林,今年初,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市辖区求职打工,职业:货运司机,被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宗旭通达商贸有限公司”聘用,法定代表人:吴宗旭(河北邢台人),在蛇蝎心肠__吴宗旭老板虐待性用工的折磨下,严重致我体力不支,不得不辞工保命。以此,这个“吃人”的黑心老板拒不支付9500元劳动工资,并实施打骂,弱势群体的农民工不得不含泪逃出此狼窝。我仅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还有五名司机都是如此。实在令人发指!我将该老板的恶行投诉到国家设立的劳动监察大队,三番五次的登门请求,可是他们拖延到两个月后,竟以“老板不配合,我们是行政执法,没办法”而敷衍塞泽。我认为不是“没办法”,而是利不关己,高高挂起,身在其位、口吃财政、不尽其责的腐败行为。我在请求职责机关保护合法权益无望的情形下,被逼由信“法”走向“信访”,含冤向北京市人民政府领导写了求救信,但大兴区劳动监察部门仍是无动于衷而对抗,不但凶恶的训斥我不该向上级领导反应,还强行叫其撤诉,但我拒绝签字撤诉。之后,又找到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仍旧以权压法,拒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限及时受理办理,照例采取的是拖延消耗战术,致使我讨要血汗钱“腹背受敌”。我自交仲裁申请书至今(十二月十五日)六十日之久,该部门未在法定的五日时限内给予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或通知,更不用说在法定的45日时限内办结。经再次登门请求时,工作人员却说“这个法规时限在区(县)级排除在外”之谬论而推迟到临近三个月之久的2015年元月份才作出答复。这出书以权压法,挑战法律、践踏法律尊严的对抗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议的贯彻执行。请党中央指示:不依法履职、不依法作为、不依法办事,何谈法治国家?这种祸国殃民的国家公务员是否合格?事关农民工维权讨薪的案件,党和国家制定了法律,须先由劳动部门处理,而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在劳动部门庸成摆设、不作为、不依法办事时,农民工维权就遭受阻碍性的关口,造成维权无门。被迫受害人向党和政府领导求救,这样以来,就导致了持久的逐级和越级上访的苦难征程,从而激发了社会不安定的危害,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尊敬的党和国家领导,农民靠党而生存、靠辛勤劳动而维持生活,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遭遇绝境,不能正常的依法得以保护的恶势下,庶民违心的打扰了最高国家领导,确属不得已而为之,向党写信反应和求救,敬请给予指正!
此致
敬礼
受害农民工:汪山林
尊敬的党和国家领导,农民靠党而生存、靠辛勤劳动而维持生活,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遭遇绝境,不能正常的依法得以保护的恶势下,庶民违心的打扰了最高国家领导,确属不得已而为之,向党写信反应和求救,敬请给予指正!
此致
敬礼
受害农民工:汪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