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2014年12月11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桂阳撤县设市新市名的决定草案,同意将桂兴市作为桂阳县撤县设市后的新市名。
今年8月,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桂阳县设立县级桂阳州市的请示,请求省政府同意撤销桂阳县设立县级桂阳州市。
10月省政府同意我市对桂阳县撤县设市的请求,但要求对桂阳州市地名做出修改,经过对新市名意见征集和研究讨论,市政府提前拟用桂兴市为桂阳县撤县设市新市名。
“桂兴”二字既保留了原有的“桂”字,传承了悠久的桂阳历史文化,又汲取“兴”字,表示兴旺发达,寓意桂阳未来快速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桂兴二字符合国家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名称具有唯一性。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桂阳撤县设市新市名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