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大清早起来特么的就发现什么二审有望翻转。什么检方认为至少肝病碰巧发作,什么不具备检查资格,什么177名学弟学妹求情…我只能说一句 呵呵!糊你一脸姨妈巾啊!诚然法也容情,但是被害人出现中毒症状而死是不争事实。嫌疑犯确实有投毒行为,而且在被害人情况危急之时仍未中止作案,不肯告知对方中毒致死。刑法上明确规定是蓄意杀人既遂 。这还有什么可以缓和的?!不论舆论单论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检方现在提出的观点只觉得特么的深井冰。那个177名学生多半是他老乡。你只觉嫌疑犯何其无辜,觉对方不是蓄意(我靠这样都不是蓄意,你妹的是不是要向马加爵一样分尸了才算啊?!什么复旦已失去一位品学兼优的学长,死者已逝不能复生,放过现在的还在的人 你特么搞笑吧!我法律威严何在?公正何在啊?!就是因为高学历犯罪才可怕!就是因为对方未来职业是医生才让人更加毛骨悚然!现在居然成了求情、爱才?我去啊!被害人无论无辜与否,被谋杀已是不争事实。而且对比马加爵母亲和嫌疑犯父亲的行为,我只觉无耻。第一时间的道歉都做不到,被害人因你的儿子隐瞒不报抢救无效死亡是一定的吧?!这都不道歉。呵呵 现在的舆论有的正义感好吗?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是!触犯法律觉不姑息,更不是任由这些所谓泪点来颠倒黑白!!我去啊 心情真糟糕,感觉自己病的更重了,改天去看看心理医生好了。特么的就想再多说一句,看看到底是谁有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