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男,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湖派出所施埕警务室民警,其任职期间拥有如下房产:
1、福德都会(台江、茶亭),面积46.5平方米,第6层,总价98万元;
2、三木花园A区(晋安区连凤路72号),面积98平方米;
3、华林御景(鼓楼区华林路河边路4号),面积148.64平方米,第31层,售价185万元;
4、鳌峰苑(福州市鳌兴路133号),面积50平方米,第2层;
5、鳌峰苑(福州市鳌兴路133号),面积46平方米,第4层,总价68万元;
6、鳌峰苑(福州市鳌兴路133号),面积43平方米,第4层,售价64.8万元;
7、连潘东小区(晋安区连江中路),面积73平方米,第5层,售价78万元;
8、鼓楼温泉(五一北路,省立医院对面),面积100平方米;
9、金辉水印长天(福州市金山林洲路),面积176平方米,第20层,售价210万元。
李力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其工资收入显然不足以购买如此数量房屋,坐拥数十套房的钱从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