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好几个帖子,说即便用新药的患者牺牲了,医院没有过错,患者也不该白白牺牲,应该得到补偿,你们是不是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就弄错了?
首先,患者所患的病,致死率极高并且没有可靠的治疗手段,简单的说,这就是绝症,现在有这么一家医院,有这么一个医生,有这么一种新药,有可能治死你,也有可能治好你,不管医院在说的时候如何的一笔带过也好,事实就是不论口头还是书面,你都已经知道了风险,然后你仍然选择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去使用这种新药,这个时候你付出了什么?承担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很简单,你付出了医疗费用,承担提前死亡的风险,得到的是医疗服务和一份治愈的希望。
注意,得到的是治愈的希望,而不是治愈的保证。
而医院呢?医院付出了药品和医疗服务,同样承担了你提前死亡的风险(不论任何原因,医院治死人一定会给医院带来负面评价),得到的是医疗费用和未来由于名誉上升带来的收益期望,这个时候,患者和医院,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对等了。
这个时候可以打一个比方,病人此时就好像是买房的业主,房价上涨的时候你给开发商分钱了吗?没人这么做吧,都觉得是自己赚了,那房价下跌了,你有理由去找开发商闹着原价退房吗?这样做的都是无赖。
为什么,因为你购买的是一份资产,没有购买这份资产一定升值的保证,所以你没理由让别人承担资产贬值的损失。
同样的道理,如果病治好了,有任何的法律,协议,道德,风俗,惯例,要求你额外付给医院救了你一命的报酬吗?你会多给钱吗?
如果不会,你凭什么要求治死了就要得到补偿呢?
首先,患者所患的病,致死率极高并且没有可靠的治疗手段,简单的说,这就是绝症,现在有这么一家医院,有这么一个医生,有这么一种新药,有可能治死你,也有可能治好你,不管医院在说的时候如何的一笔带过也好,事实就是不论口头还是书面,你都已经知道了风险,然后你仍然选择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去使用这种新药,这个时候你付出了什么?承担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很简单,你付出了医疗费用,承担提前死亡的风险,得到的是医疗服务和一份治愈的希望。
注意,得到的是治愈的希望,而不是治愈的保证。
而医院呢?医院付出了药品和医疗服务,同样承担了你提前死亡的风险(不论任何原因,医院治死人一定会给医院带来负面评价),得到的是医疗费用和未来由于名誉上升带来的收益期望,这个时候,患者和医院,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对等了。
这个时候可以打一个比方,病人此时就好像是买房的业主,房价上涨的时候你给开发商分钱了吗?没人这么做吧,都觉得是自己赚了,那房价下跌了,你有理由去找开发商闹着原价退房吗?这样做的都是无赖。
为什么,因为你购买的是一份资产,没有购买这份资产一定升值的保证,所以你没理由让别人承担资产贬值的损失。
同样的道理,如果病治好了,有任何的法律,协议,道德,风俗,惯例,要求你额外付给医院救了你一命的报酬吗?你会多给钱吗?
如果不会,你凭什么要求治死了就要得到补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