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们知乎上海群几个群员聚会吃饭,谈到创业、社会、出国的问题,我就提到说我将来想出国结婚、领养小孩。然后就有人问我,你可以到国外领个证,然后回来生活。可我疑问:那样我的婚姻在国内不就没有法律保障了吗?他说,你要什么法律保障?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不就好了吗?
我摇摇头:如果他生病了,要手术了,手术需要签字,我应该作为他的爱人,为他签字。到时候如果我们的婚姻没有法律保障,难道他就不做手术了?等死吗?他的手术的权利,应当交由最爱他的我。就好像我的手术权利,应当交由最爱我的他。如果将来迫不得已,要放弃手术,我也希望为他做下这决定的是我,为我做下这决定的人是他。
几年前我爸爸重病,我一直记得那时候我妈妈在手术前签字的模样。我晓得,在这世上,在最后关头,能陪你生死与共的人,唯有法律认可的爱人与婚姻。
看到有人提到“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说“但对于这种结合能否成为婚姻,持保留态度”,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了,难道将来人兽恋、一夫多妻、乱伦也要合法吗”,我立马就笑了。
我感觉这就好像在说:现在吃猪肉是合法的,杀猪是合法的,将来是不是杀人也要合法了?吃人也要合法了?反正都是动物啊。
你能找到相似之处,我也能找到相似之处。
我想起高中的时候老师教过我们一句古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要找理由,总是有的。
只不过当你们把反对、不同意、拒绝的理由想象的如此冠冕堂皇的时候,我却忽然觉得很好笑。因为你们反对的理由上升到如此雍容华贵的理论阶层,而我支持、赞同的理由却如此卑微而轻贱。
我支持的理由很简单,我爱他,所以我希望可以同他在一起,跟所有的夫妻别无二致。早上一起起床刷牙,喝粥吃鸡蛋,出门上班,晚上回来做晚饭玩游戏看电影,睡觉。
我最讨厌别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我见过我父母患难时候怎么一起走过来的。我希望我也可以。
我希望,大难临头,我想握着你的手。而法律,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就算你患了不治之症,最后回天乏术。我也希望,最后被允许为你给你换上寿衣的,为你主持葬礼的,可以在你葬礼典礼上总结你的人生的,可以为你选棺材材质的,可以为你盖上棺材板选择墓地的人,是最爱你的我。
我摇摇头:如果他生病了,要手术了,手术需要签字,我应该作为他的爱人,为他签字。到时候如果我们的婚姻没有法律保障,难道他就不做手术了?等死吗?他的手术的权利,应当交由最爱他的我。就好像我的手术权利,应当交由最爱我的他。如果将来迫不得已,要放弃手术,我也希望为他做下这决定的是我,为我做下这决定的人是他。
几年前我爸爸重病,我一直记得那时候我妈妈在手术前签字的模样。我晓得,在这世上,在最后关头,能陪你生死与共的人,唯有法律认可的爱人与婚姻。
看到有人提到“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说“但对于这种结合能否成为婚姻,持保留态度”,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了,难道将来人兽恋、一夫多妻、乱伦也要合法吗”,我立马就笑了。
我感觉这就好像在说:现在吃猪肉是合法的,杀猪是合法的,将来是不是杀人也要合法了?吃人也要合法了?反正都是动物啊。
你能找到相似之处,我也能找到相似之处。
我想起高中的时候老师教过我们一句古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要找理由,总是有的。
只不过当你们把反对、不同意、拒绝的理由想象的如此冠冕堂皇的时候,我却忽然觉得很好笑。因为你们反对的理由上升到如此雍容华贵的理论阶层,而我支持、赞同的理由却如此卑微而轻贱。
我支持的理由很简单,我爱他,所以我希望可以同他在一起,跟所有的夫妻别无二致。早上一起起床刷牙,喝粥吃鸡蛋,出门上班,晚上回来做晚饭玩游戏看电影,睡觉。
我最讨厌别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我见过我父母患难时候怎么一起走过来的。我希望我也可以。
我希望,大难临头,我想握着你的手。而法律,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就算你患了不治之症,最后回天乏术。我也希望,最后被允许为你给你换上寿衣的,为你主持葬礼的,可以在你葬礼典礼上总结你的人生的,可以为你选棺材材质的,可以为你盖上棺材板选择墓地的人,是最爱你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