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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金庸十二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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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峰又向她瞧了一眼,突然之间,心头一凛,只觉她眼色之中似乎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酸苦伤心,照说她双目复明,又和自己重会,该当十分欢喜才是,何以眼色中所流露出来的心情竟如此凄楚?
阿紫换上了游坦之的眼珠,也似乎是通过他的眼睛,饱尝了爱情的伤心、酸涩和凄苦。这双眼睛充满了对人世的绝望。她有了爱,也有了期待,从此便有了患得患失,有了无数冀盼中的喜悦和求不得的失落。她也终于明白,世上有的东西比毒针更会伤人。这个闸门一旦打开,阿紫再也不能无视于这世间的大苦恼,种种情感如洪水溃堤奔涌而来。
是以在穆贵妃那个小小的伎俩中,一向擅长骗人的阿紫却天真地受骗了。在骗得萧峰喝下“神水”的那一刻,她双手发颤,脸色又是兴奋,又是温柔。在得知真相以后,不知她是否曾经了解,世上有许多毒针毒刺可以夺取生命,却没有一种神水可以拯救爱情。这枚人之初善恶混生的禁果,在爱里纠缠辗转,如同在沸水中煎熬。她曾经鼓起勇气,要得那么坚决和执拗,却又永远求而不得,是以在捧上神水的那一刻,无比邪恶的阿紫却小心地捧着一颗冀望着的心,小心翼翼细心呵护,里面别无他物,只有她最纯真最美好的爱情。
在雁门关的悬崖上,阿紫就像一个小小的终结者,主动偿还了属于她的罪孽,尘已归尘,土已归土,她归还了游坦之的眼珠,找回了属于她自己的爱。在她自己的眼里,这一点也不悲伤恐怖,只因别人的地狱却是她的天堂,别人的耻辱却是她的荣光。她要占有,最终也能够占有,那也正是她所理解的爱。当玛格丽特怀抱死去爱人的头颅,阿紫托起萧峰死亡的躯体,她们终于了解了自己的命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爱的归宿,于是坦然而赴。此时阿紫从容说道:“今日总算遂了我的心愿。”
  


69楼2014-11-29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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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之花终于结出死亡之果,雁门关的悬崖是阿紫的祭台,将她大好的青春作为圣体呈祭。她一步步走向悬崖,恍如一个郑重庄严的仪式。而在她跃下悬崖的一刻,终一部大书,所有的喧哗归于了寂静。
    于是:
       天空对着这壮丽的尸体凝望
       好像一朵开放的花苞
    当佛以大悲悯之心,远远地俯视雁门关的绝壁,善恶之间已无鸿沟,他们都是世间的受难之人。这个同样是造化生出的精灵,终于未经甜美便已被摘下。众生的痛苦莫过于贪嗔痴,在乔峰之嗔,阿朱之痴以外,却有一个贪婪而执拗的小阿紫。于是天上星陨落成水中月,湖边竹也终究幻化成了一枝镜中花。因此上,阿朱的泪与阿紫之血,浇铸出这悲朱悼紫的八部天龙。


    70楼2014-11-2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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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恕 - 王菲

      仰望 - 谢雨欣


      71楼2014-11-29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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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九:洞仙歌 谁能与我同在

          


        72楼2014-11-2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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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能与我同在
          ----与君论心握君手,荣辱于余亦何有?
          这一回我想说的全是题外之话,它们是故事中之故事,传奇里的传奇。它们层层穿插嵌套在小说当中,时时激起晶莹的浪花,使得江湖风波迭起,永不平静。在这个交织着现实与梦想的江湖当中,金庸下笔万言,偶尔也离题几里,数度花费笔墨写一些画外音,也许这些并不是深切的哲学思考,而仅仅是感悟一下人生。然而顺手写来,四两拨千斤,却往往得其隽永。
          此时作者常常不吝用一支飘渺之笔,借着书中人的口吻,三钩两点便成就永恒的传奇。当紫衫如花的黛绮丝仗一支长剑独立于寒潭碧水之上,当无量玉壁映出了亦真亦幻的淡淡仙影,当阿蘅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为默写九阴真经呕尽心血,又或是黄衣女子的箫长琴短在未终的一曲中翩然远离……这些惊鸿一瞥的过场,占尽风流,空余惆怅,皆可谓一时间卓然飘渺的人物。虽然在书中,他们只出没于主线之外、弹指之间,亦足以流传百代傲睨俗尘,让旁观者的人生感悟像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这样的“弹指神通”在短短一部雪山飞狐当中最是令人眼花缭乱。浩浩荡荡的天龙八部,那是一寸长、一寸强,以佛家的大手印掀起滔天浊浪。而霹雳一声的雪山飞狐,却也一寸短、一寸险,在斗室之中尽展小巧腾挪之功。整本书的情节僻至关外,短止一日,然而包袱一抖,便是大江东去,声逐海天远,竟抖出大中原江山变易之隐秘,乃至胡苗范田四家数代的百年恩怨。它倏忽上下,俯仰今古,铺展着山河的画卷,牵动着历史的灵魂。当叙述的文字在高耸入云的玉笔峰上打着转儿用出险笔,极有速度感的推进便也箭不虚发,如同九连环环环相扣。只觉它于的的马蹄之中峰峰高起,却又左支右绌处处交关。叙述一路奔腾而去,写至冰崖绝顶、刀剑相搏的最高点,似乎已是绝无退路,却又硬生生悬崖勒马,随着苗若兰小姐慢慢打开那幅黄缎襁褓,展开打遍天下无敌手七个苍劲的大字,此时只觉月明星稀,付一切恩怨于白茫茫大地的莽苍之中。
            


          73楼2014-11-3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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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从书剑恩仇写到雪山飞狐,江湖的世界眼界境界,那是豁然洞开。最奇妙的是,满纸恩怨纠缠之余,它留给我的印象却无比鲜明简练。高崖披霜雪,明月映宝刀,它如同一首五言绝句,在明朗的节奏中充满了豪放诗意。伴随着辽东雪岭广阔寒冽的气氛,那些人情世故中的许多反义词不由得从脑海之中跳脱而出:狡诈与磊落,怯懦与勇决,怀疑与信任,卑污与高洁,它们处处衬托映照,黑白分明。当故事终于抽丝剥茧,讲至苗人凤遭遇胡一刀,那是阅读当中何等快意的巅峰时刻啊,三言两语之间,故事拨云见日,英雄之间惺惺相惜的意气横空而出。
            在这沧海横流之时,却也有一个女子,她的出场犹如一朵白云出岫,给英雄豪气平添了几分浪漫情怀。她不但出场甚短,于谈笑之间草草带过,甚至连名字也不曾留下。然而当你合上书册,临空遥想之时,她的不可言说之美却如同清风拂山冈,明月照大江,超然物外,矫矫不群。
            ----月光之下,只见夫人手中的白绸带就如是一条白龙,盘旋飞舞,纵横上下,但听得呛啷、呛啷、啊哟、啊哟、砰蓬、砰蓬之声连响,不到一顿饭功夫,几十条汉子的兵刃全让夫人用绸带夺下,人都摔下了屋顶……
            三招两式,胜于厮拼全场,胡夫人这个短短一句的桥段,如惊鸿,如游龙,留给读者无尽的遐想。她是胡一刀之妻,胡斐之母,然而她与他们父子相比亦毫不逊色,因为她是真正的风尘异侠。她有超然的武功,更有过人的见识,如果说胡一刀的为人乃是大英雄的本色,那么胡夫人慧眼识人,亦如红拂女之胸怀。且看当胡苗两位高手过招之际,她对胡一刀说出的这一番话语:
              


            74楼2014-11-3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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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人向金面佛凝望了几眼,叹了口气,对胡一刀道:‘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胡一刀哈哈笑道:‘妹子,你是女中丈夫,你也算得上一个。’夫人向金面佛道:‘苗大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若是死在你手里,不算枉了。你若是给我丈夫杀了,也不害你一世英名。来,我敬你一碗。’说著斟了两碗酒,自己先喝了一碗。”
              两位大侠把酒言欢之时,这份气概自然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此时亦只有胡夫人足以与之比肩。这位丈夫气概的奇女子不但拥有雍容娇美的容颜,这一番话,更折射出她通达透彻的襟怀。她与胡一刀之间的感情,是深重的爱,亦是对彼此人生的尊重与认同。他们一起遵循着那些简单而美好的词语:为人在世,应当光明磊落,应当互信互爱,应当荣辱同当,应当生死与共。这份来自灵魂深处的信任与敬重,让他们在炎凉世态之间赤诚相见、心意相通。情至此处,即使死亡的话题也不再成为禁忌,胡一刀说起:
              ----“若是我不幸死了,你怎能活着?”“妹子,刀剑一割,颈中一痛,甚么都完事啦。死是很容易的,你活着可就难了。我死了之后,无知无觉,你却要日日夜夜的伤心难过。唉,我心中真是舍不得你。”
              而此时胡夫人答道:“大哥,你不用担心。若是你当真命丧金面佛之手,我决定不死,好好将孩子带大就是。”
               
               


              75楼2014-11-3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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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生命进入倒计时的时刻,他们坦然谈生论死,这是胡一刀对妻子作出的重托。这亦是纯中国式的古典美学之中,对于生死的终极看法:世上谁人不死?活着应当挥洒快意,而死亡亦可在谈笑之间。如果活得很是欢畅潇洒,那么死亡也应当了无遗憾。于是当情势所至,死亡逼近,便应当去从容慨然地面对,那些凄凄恻恻的悲伤和痴缠,真是自寻烦恼何必枉然?而当最后的时刻到来,她也终于无愧胡一刀妻子的称谓:
                ----胡伯母见我爹爹沈吟不语,说道:“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天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照人,义重如山,你既答允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说著横刀在颈中一割,立时死去。
                当那一刀划向自己的颈动脉,引刀成一快,便也以优美的姿态化做了永恒的传奇。读至此处,没人会感到悲伤,留下的只有欣羡。那是因为这个真正尊重生命的女子,她的尊严不允许她为生活所要挟。在她人生的天平上,只有情与义这两个重重的法码,其余便都可决然舍弃。也只有这样强烈独立的人格力量,才能脱出那些尘世当中烦恼与苦痛的五花大绑,抛下一切庸俗而琐碎的羁绊。人生在世,犹如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然而真正快意的生命,安能行乐复坐愁?是以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沉着地应对生活,洒脱地面对死亡,拿得起、放得下,入得去,出得来。这最自然的生和最自然的死,就如同树木生长于土地,白云消逝在蓝天,如惊涛逝水,如寥廓长风。既然已经遍尝人间的美好况味,又何必一定要等到白发幡然?
                苗人凤杀死了胡一刀,然而在内心深处,他又何尝不深深地羡慕于他。他说:“胡大侠得此佳偶,活一日,胜过别人活百年。”
                小爱抛不开在溪流花草间纠缠辗转,大爱却可以如同天风荡荡横绝世间。当华彩的文章找到了欣赏者,明珠美玉遇到了识货之人,那便是伯牙遇子期,霸王得虞姬,从此生命因之改色,前路海阔天空。对于胡一刀夫妇,酒逢知己的对饮是如此酣畅,即使只是短短数年,已足以渺视世间一切浮尘。在宇宙洪荒之内,在高天阔地之中,一个上联找到了它的下联,携手成为平仄相和的绝对,高山流水,互为知音,便奏出了世间最和谐优美的高潮乐章。
                  


                76楼2014-11-3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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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多年以后,在埋藏着宝藏的山洞之中,胡斐向苗若兰悠然说起了更早的往事:
                  ----“两人不打不成相识,互相钦慕,我爹就提求亲之议。我妈说道:她自幼受表哥杜希孟抚养,若是让我爹取去藏宝,那是对表哥不起,问我爹要她还是要宝藏,两者只能得一。我爹哈哈大笑,说道就是十万个宝藏,也及不上我妈。他提笔写了一篇文字,记述此事,封在洞内,好令后人发现宝藏之时,知道世上最宝贵之物,乃是两心相悦的真正情爱,决非价值连城的宝藏。”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藏宝洞中的一个诺言激昂起流传千古的咏叹。在死生契阔之中,一曲短歌微吟,便胜却人间无数,一个承诺说出口来,就高于一切宝藏。在这扰扰红尘之中,谁能与我同在?只有幸运的胡一刀找到了答案。与君论心握君手之时,所有的浮华、荣辱、风霜,甚至生死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这是因为胡一刀和他的妻子,带给我们的是最美好的希望:两个相似的灵魂彼此契合,相互呼应,就能共同以从容的姿态画出生命极致的飞扬。
                  她可以为他生儿育女,洗手做羹汤,亦可以为他挥刀应敌,生死相从。然而这并不是出于任何道德绳索的约束,而是在以生命相许诺的彼此托付里,大音希声,最高尚的爱反而化为了最平淡的相伴。最后她从容赴死,与其说是悲情的相殉,不如说是勇然的决断,因为她深深地了解,在经历了人间最逸兴遄飞的岁月之后,失去他的日子将会多么意兴索然。那么既然乘兴而来,便也可兴尽而返,当红日西沉,彩云也就应当消散。早在决定携手共度人生的时候,这份坚定的爱里就包含了不可更改的誓言。既然两心相悦互为知己,便也何其幸运不枉此生,正是在生死相随的时刻,这个决绝的女子已得到了世间终极的幸福。


                  77楼2014-11-3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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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这样的情怀,本来就不属于这庸俗的尘世,是以她突破纸张悠然而去,这时我突然感到,即使是作者本人,也再不能将她挽留。
                    既然英雄可以任意纵横,为什么女子便不能快意人生?胡夫人是人生的真正高手,她的神姿高彻有如琼林玉树,她的洒脱大气令人神往心驰。她是可以相约终生的伴侣,亦是最可信任的朋友和高山流水的知音。比她的容貌更美的是她坚定丰沛的情感:爱我所爱、坚我所信、珍惜拥有,一诺千金。在胡一刀有如灼灼红日的光辉之畔,她亦如天心的明月与之交相辉映,这份情怀明朗而皎洁,散发光华,永不消沉。也唯有这样由内而外的高蹈之美,才可以称之为绝代风华。
                    就像天空需要大地,就像泥土承负着岩石,她与胡一刀之间的爱情真正浪漫而不朽。当世界倾斜,当海水倾泻,只有那些内心高贵的人们之间高贵的情感,可以坚如磐石,至尊无上。
                    在许多武侠小说里,常常删繁就简地将人生化复杂为简单,归结为那些最为简朴的词语,譬如爱,譬如信任,譬如一瞬成就的永恒。它们也许太过完美,太过传奇。然而它们总是如此动人心魄,因为我宁愿相信,人生仍然有一些最简单的信条值得我们去笃信。


                    78楼2014-11-3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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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 卜算子 :献给暗恋着的人
                          


                      81楼2014-11-3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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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暗恋着的人
                        ----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引自《灵枢》
                        当我动笔说起《飞狐外传》,句子会自然而然地转为日记一样的平淡。那是因为在这本书里,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或是惊世骇俗的武功,只是认认真真的把一招一式,演练清楚。然而我总觉得,它最能贴近现实世界粗糙而坎坷的生境,就像是一条小路通往风尘仆仆的旅程。一路之上,一幕一幕,风景变换,刚刚才是相见欢,转瞬便是恨无常,如许的错错错,无法改变的事实,挽回不了的遗憾……当白马一声悲嘶,圆性转身而去的背影不再回头,胡斐在红尘之中兜了一转,此时豪情散去,独立在天地之间,又已是孑然一身两手空空。
                        因此飞狐外传是一本平淡中藏着苦涩的书,它常常让我回忆起少年时代那些忧郁或迷惘的思绪:这个世界很大,自己很是渺小,而这世界和想像中的有点不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法,却苦恼得说不出来,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了所谓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在全书接近结尾的时候,那个背叛过又深深悔恨着的苗夫人感叹道:“要明白别人的心,那是多么难啊!”初出茅庐、还正是血气方刚的胡斐当然还不能明白这些矛盾和感慨。他更不能明白的是,人性中原本就并存着一些奇怪的悖论:比如有时,最热情的可能也最冷漠,最聪明的也许就最痴迷。
                        或许,从头至尾,只有一个人物怀着一颗清澈的心,超脱于迷惘之外远远地观望、反复地咀嚼着这些难以索解的命题。然而,即使她是那么的冰雪聪明,又是那么清醒地预感着人生,却仍然义无返顾地决定,把青春无限期地支付给一场暗恋,让一生兑现为一个谶语。
                          


                        82楼2014-11-3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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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村女微微一笑,道:“蓝花就算不给恶狼踏坏,过几天也会自行萎谢。只不过迟早之间,那也算不了什么。”
                          这句话是她对于生命的观感,无意中也成为了她对自己命运的预言。她的名字叫程灵素,灵枢的灵,素问的素。她有着平凡的容貌和一颗晶莹透彻的心。她的聪明在于,也许不像蓉儿那样能够通晓天文地理,排布出奇门五行,但她用那双点漆般明澈的眼睛,以一个旁观者的冷静姿态,卜算着人情和世态,洞悉着计谋和人心。在金庸所塑造的所有女子当中,写她的笔法最为平实,一笔一划,没有隔帘相望的婉约,没有高蹈的象征,也没有烘云托月的渲染,然而却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真切。因为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不公平啊,高处总是不胜寒,那不仅仅是因为孤寂,而是处于俯望姿态的时候,更能清晰地感知人情冷暖的百般滋味,她能读懂别人,也很了解自己,而这颗敏感的心,让她在坚强的外表之下,是那么脆弱,那么细腻和易伤:
                          ----她顿了一顿,说道:“但我丢完了镜子,随即就懂了。生来是个丑丫头,就算没了镜子,还是丑的。那井里的水面,便是一面圆圆的镜子,把我的模样给照得清清楚楚。那时候啊,我真想跳到井里去死了。”她说到这里,突然举起鞭子狂抽马臀,向前急奔……
                          当井水清晰地映出了黯淡的容颜,她或许已经了解了宿命的召唤:那就是,人可以暂时欺骗自己,却无法改变生活残酷的面目。而在真实的生活当中,灰姑娘永远也不能变成美丽的公主。而当她从胡斐的行囊里发现那只玉凤,刹那之间,电光石火,一定再次回到了当年的心境吧。也许,作为毒手药王的弟子,面对江湖中的人心险诈,雨骤风急,用计谋,用毒药,用冷漠的外表,她已经学会保护自己。只是在遭遇爱情的时候,多年的防范被霎时击溃,她竟然如此轻易地,让这颗多情的心,沦陷入了宿命的局。
                             ----程灵素很是喜欢,向他一笑。她肌肤黄瘦,本来算不得美丽,但一笑之下,神采焕发,犹如春花初绽。
                            


                          83楼2014-11-3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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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蚕毒蛊和鹤顶红、孔雀胆混用,剧毒入心,无药可治。”
                            血矮栗有蓝花来克制,断肠草有七心海棠来克制,而天下绝的三大奇毒混用,终究是无药可治的。这就像损坏的眼睛可以医治,身上的创伤可以医治,但是相思如毒缠绵入骨,却是无法医治的。是用生生造化丹延胡斐九年之命,还是以自己的性命来换取他的幸福?程灵素只是在转念之间,便决然作出了选择。又或许,这本来就是唯一的解药,能够解救胡斐,同时也拯救自己。在这样的时刻里,她任由自己流下悲伤的泪水,然后便从容平淡、不卑不亢地,为这一生,设下了最后一个局:
                            ----她柔声道:“大哥,你和我都很可怜。你心中喜欢袁姑娘,那知道她却出家做了尼姑……我……我心中……”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此际,莫道不销魂。风轻云静,却胜过无数幽窗冷雨的凄凉。她竟平静如斯,又竟孤绝如此。以她的聪明和透彻,早就应当知道,那个不愿去正视的结局往往最接近真实。而一颗暗恋着的心,也只有在此时才最美,最热切也最绝望,最高尚也最凄伤。这倾情的一幕,也正是一场无望的暗恋的最高理想,也许,在她内心,已经千万遍地预演了这样的场景:在他的面前,终于可以平静地说出自己的心事,终于告诉他自己深深的爱,深深的关怀。然后便任由自己深中爱情的毒,呕尽心血而死去。这些话,她是说给他听,也是说给自己。她要他听,却不要他的回答,因为这颗最真最痴的心,把爱情看得那么美,那么至高无上,又怎会让这份爱里带有丝毫的勉强?而一场原本起点就不公平的暗恋,任它铭心刻骨,任你聪明无比,也只是一场早就注定了的输局。
                            更何况,从看见镜中的容颜开始,她便知道,人生是这么凄凉,又是这么令人失望。
                              


                            86楼2014-11-3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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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天下第一毒的主人,也是天下第一的伤心之人。在金庸所塑造的许多为情所伤的女子之中,只有她让人感到了极致的凄楚之美。她不是李莫愁抑或何红药,为爱而放声哭喊、濒临疯狂,她不是郭襄,能够潇洒的把自己的生命投入一场流浪。她也不会像小昭那样甘愿离去,或像蛛儿那样沦于幻想。在深深的黑暗中,无尽的时空里,她以一颗清洁之心面对人世的风雪,用无比的清醒让自己沦陷入死亡。这个容貌平凡的女子,用尽一生去书写一个情字,在这样动情的时刻,她的面容逐渐隐去,而她纯净的灵魂是那么迷人,那么美丽,充满了缠绵不尽的情意和凄迷痴绝的忧伤。
                              从这个角度上说,程灵素是最纯粹的女子,即使她那么清醒和理智,却宁愿把一生寄托给一次感情用事。她的情感世界柔软而丰富,像是一首婉转咏叹着的抒情诗。在她有面对风霜的傲骨,也有如水之柔的情怀,美好而脆弱,坚强而易伤。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真正值得让人倾心而爱,让人深深地溶化在她的柔情之中,读懂她曲折的心事,为她吟唱出许多美好的情歌,为她写下无数美好的诗句,让她忘却所有的不幸,牵她的手走过生命中无尽的荒芜。
                              然而此时,胡斐终究还不懂,也许要很多年之后才能懂得,也许永远不会。圆性在离去时吟诵道:“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然而,无论她还是胡斐,却都深深地纠缠在爱字当中。也许倒是倾情而爱、任由自己尝尽爱之忧惧的程灵素其实最为透彻,她甘愿亲手结束这一切,在瞬息浮生之中,在短暂的甜蜜和长久的伤痛里,闪耀出刹那的光,然后便凄然一笑,瞬即熄灭。以至情至性的爱,演绎出一场一往情深的心事……
                              在最后的时刻,尽意凄凉,却又骄傲无匹。当情缘已尽,梦醒之时,也许,真的,人生最大的快乐也莫过如是。


                              87楼2014-11-3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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