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你们怎么解释:
1.一台能够达到11千瓦的发机,不应以最小的功率1千瓦来额标数据,也不应该以适中5·5千瓦来额标数据,所以说一台最大能够达到11千瓦的机器,其实就是一台实际功率11千瓦的机器。
2.工信部有相关规定150排量有限制功率的说法,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国产大排和合法大贸就无地自容了,其实国家法律规定的是今后所产的摩托车必须达到〃欧三〃排放这个标准,对于功率并无限制规定。
二.两个版本的问题:
1·KP150与KPR150功率上的相差是源于压缩比设计的不同,即使是排量同为150,但其所产生的功率与动力都不相同。
2.由于KP与KPR的发动机外形,尺寸都几乎一样,用户完全不能区分是哪个压缩的发动机,加上又是国家免检,在无任何国家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根本无法保证KPR使用的是同一压缩比的发动机。
3 .实际当中,在部分车辆综合能力缩水的前提下,考虑到出现两个版本,有一种即是为缩水版是有法有依!
三.KPR的销售模式是否构成欺骗行为:
1.既然是一台功率11千瓦的机器,那么工部部登记的9千瓦是从何而来,依据又是什么?
2.工信部登记资料数据可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书,在法律层次来讲,KPR的功率就是为9千瓦,那么最大功11千瓦从何而来,是实测,怎么个实测法?有无相关的证据是真的实测了,还是嘴巴说的实测?
3.如果一台实际功率9千瓦的机器,如果以实测及最大功率为营销手段的话,在宣传与评测没有明确为功率9千瓦的情况,就是要让所有的人相信这台机器就是一台11千瓦的,而且所有人都不会去怀疑真假,意图明显!
4.对于此车宣传的问题,说是结合赛道数据所研发的跑车,KPR保留了所有的赛道基因,上了赛道就是跑车,拆了后视镜,反光镜可直接参赛,不曾阉割,但实际上民用KPR与赛道KPR在各个环节与配置上都有天壤之别,别的不远说,就以缩水版的KPR而言,根本就不是属于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