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专职PIS人员被当地教师夫妇在教师节
当天无理暴打致伤案件的情况诚邀点评
广大网友、社会各界朋友:
你们好!
我叫冯必亚,系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同制专职PIS人员。根据“安人领发[2012]18号”文件要求,2012年9月10日(教师节)上午10时许,安龙二中教师朱姝在截止日期超过20天后、在持相关证明材料不齐的情况下到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要求登记。我作为一个临时聘请人员都能在繁忙的本职工作中挤出时间来按程序当场为朱姝在微机上查寻相关信息,作了认真、深入、耐心、详细的解释说明,告知其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才能登记,但朱姝并不理会还恶语相加,以教师节特权等无理要求我违规为其登记,在我拒绝后就开口骂我,我保持了高度的忍耐继续对其解释,随后朱姝到计生站李明达站长办公室指责我故意为难不为其办理登记,在我向领导解释过程中,朱姝置教师形象不顾,对我进行侮骂和动手撕扯,在领导劝说下为避免矛盾激化,我回到办公室,但朱姝电话叫来其夫朱恺(安龙一中数学教师),俩人一齐冲进我办公室,朱恺用人身死死地抱住我,和其妻朱姝一起对我一起暴打、撕咬,导致我头、手、腰、背等身体多部位严重受伤。在场同事将朱恺、朱姝二人拉开后,朱姝等人同时打电话给**机关报警,自伤后反咬我一口说我打她。接警人员随后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将双方带到***作笔录。
事发后,相关部门对此事一直避开,**机关于2012年10月26日下午对我作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鉴于双方都有责任,都负有伤,对我本人及朱姝各处罚50元,对此处理结果双方有权进行申请复议等”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部分错误,适用法律不正确,采信证据有误,我坚决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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