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要求,于11月23日0时起实施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限行措施。 三环(不含)以内道路每日6时至24时限行两个号。自第一天(23日)开始,限行尾号按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的顺序逐日延续,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中型、重型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全天禁止进入三环(不含)以内行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轻型、微型货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三环以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