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事件有几个地方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一、当前物业存在的问题。
1、物业的根本职能--服务意识缺乏,侵犯业主的权利。
从整个“车位事件”“公用电费事件”“网通月租”等事件中可以看出,本小区物业“官本位”思想还是很重,没有现代的、符合现实情况的服务管理理念和体制。我感觉物业的“管理欲望”多过“服务业主”这一根本出发点。总是认为信息不对称,政务不公开(估计也不会公开)明知道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前提下,无视广大业主的利益(刘何同志采访回答:我们不可能和小区2000户业主沟通。试问,不要求全部沟通,他们沟通了几家啊?)物业出规定,业主就得服从的错误的自我意识。典型例子就是,他们拿2004年的物价局文件说事,规避文件的出发精神;而且无视物权法的规定;公用电费一收就是5年的,经济账谁都会算的,如果合理,为什么不公开。
2、收费动机有待考证。是为了规范服务管理小区机动车停放,还是另由深意的甚至是变向卖或出租地下车位,而且还是霸王条款70年7万。目前方且把第一目的放在前面,但是问题来了,小区地上车位就这么多,在不廉价或者合理的出租地下车位的前提下,放在路边,楼梯口,绿化带的车还是没有地方放(这里我想说绝大多数业主是很规范的,会替小区出入的行人考虑的),所以说物业的收费第二种目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二、本次堵门事件的意义以及后续问题。
1、堵门是为业主争取话语权的最有效的方法。再次对堵门的同志们表示支持和敬意!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业主的行动已经让物业认识到让业主的力量。
2、业主委员会成立此时是最好的契机。很显然,手指的力量大不过拳头。斗争也好、沟通也好,必须需要对等的平台。大家群里各抒己见,最后也统一不成一个成熟意见,意见分散的和物业对话,我想效果有可能就象业主群里相互不服气,甚至相互攻击了,这样不仅办不成事,还伤了和气,分散了力量。
3、物业与业主关系问题。
我的看法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相互沟通,和平共处的关系。物业有问题,业主提出来,它置之不理,不沟通解决,造成事端不可收拾的话,可以换了它---这是最坏的结果(两败俱伤),所以在业主们没有找到更加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提下,一定坐下来,要谈判,要博弈。世界趋势也是这样吗---和平共处,这样才能相互发展。
一、当前物业存在的问题。
1、物业的根本职能--服务意识缺乏,侵犯业主的权利。
从整个“车位事件”“公用电费事件”“网通月租”等事件中可以看出,本小区物业“官本位”思想还是很重,没有现代的、符合现实情况的服务管理理念和体制。我感觉物业的“管理欲望”多过“服务业主”这一根本出发点。总是认为信息不对称,政务不公开(估计也不会公开)明知道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前提下,无视广大业主的利益(刘何同志采访回答:我们不可能和小区2000户业主沟通。试问,不要求全部沟通,他们沟通了几家啊?)物业出规定,业主就得服从的错误的自我意识。典型例子就是,他们拿2004年的物价局文件说事,规避文件的出发精神;而且无视物权法的规定;公用电费一收就是5年的,经济账谁都会算的,如果合理,为什么不公开。
2、收费动机有待考证。是为了规范服务管理小区机动车停放,还是另由深意的甚至是变向卖或出租地下车位,而且还是霸王条款70年7万。目前方且把第一目的放在前面,但是问题来了,小区地上车位就这么多,在不廉价或者合理的出租地下车位的前提下,放在路边,楼梯口,绿化带的车还是没有地方放(这里我想说绝大多数业主是很规范的,会替小区出入的行人考虑的),所以说物业的收费第二种目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二、本次堵门事件的意义以及后续问题。
1、堵门是为业主争取话语权的最有效的方法。再次对堵门的同志们表示支持和敬意!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业主的行动已经让物业认识到让业主的力量。
2、业主委员会成立此时是最好的契机。很显然,手指的力量大不过拳头。斗争也好、沟通也好,必须需要对等的平台。大家群里各抒己见,最后也统一不成一个成熟意见,意见分散的和物业对话,我想效果有可能就象业主群里相互不服气,甚至相互攻击了,这样不仅办不成事,还伤了和气,分散了力量。
3、物业与业主关系问题。
我的看法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相互沟通,和平共处的关系。物业有问题,业主提出来,它置之不理,不沟通解决,造成事端不可收拾的话,可以换了它---这是最坏的结果(两败俱伤),所以在业主们没有找到更加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提下,一定坐下来,要谈判,要博弈。世界趋势也是这样吗---和平共处,这样才能相互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