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行驶在国道上,在对向车道一辆面包横穿公路,我向慢车道避让不及,与其相撞,我没有出线,撞了面包右侧副驾驶门。我车上两人,没有受伤,对方车上司机是60岁以上老人,受伤严重,现在交警以对方受伤严重为由,打算判我承担次要责任,对方家属要求我出医药费。我觉得我正常行驶,无责任,所以不支付医药费,现在交警还没出事故认定书。而且我家庭条件困难,父母都得病,我刚参加工作三年,无兄弟姐妹,没有经济能力负担对方。我想问,最后上法院怎么办?我修车要花费一万多,能跟对方要出来么,对方跟我要医药费我没钱能拒不给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