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持有太多国王头衔时,这个国王头衔属下的封臣会不满。当你持有两个公爵头衔时,所有封臣都会不满。
所以多余的国王头衔可以销毁,尤其是建立帝国后,持国王头衔没什么意义——除了降低不在你帝国法理内封臣的独立倾向,当你征服不在你帝国头衔法理的王国时,可以考虑保留国王头衔。
公爵头衔的情况就多些,由于持有超过两个公爵头衔会导致封臣不满,自己占有别的公爵法理下的领地也会让该公爵不满,所以一般建议拿两个公爵头衔以及头衔名下的所有领地。
但一个公爵领有肥有瘦,你肯定只想拿肥地,拿两个完整的公爵领却肯定也要吃不少瘦地。这时候你可以考虑销毁(当然,最好是一开始就不创建)某些地块较少又有肥地的公爵头衔。
举个例子,早期剧本里,斯堪的纳维亚法理帝国下有五块五孔地,分布在四个公爵领里。你把四个公爵头衔都拿住的话封臣会掉很多好感,于是你可以销毁/不创建其中的几个。其中西兰和日德兰公爵领只有两块地,创建公爵领要控制51%以上的领地,因此你控制了其中一块就没有别人能创立这个公爵头衔。这样就能控制分散在多个公爵领下的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