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有学姐学长们帖子抱怨如今一高中吧太乱,现在我也来吐槽一下一高中吧。 遥想当年我刚刚踏入贴吧,用的还不是这个ID,那时候,十级的大神都极其稀少,现在十一级都遍地都是,当然等级的提升说明了大家发言非常的踊跃,也从侧面说明了一高中吧的高速发展与繁荣。这也要归功于前任大吧@留恋晨曦一 以及现任大吧@李木子跃 以及各位吧务的辛苦操劳。 然而近期贴吧内出现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版面内出现大量水贴,寻校友怀一高, 以及坟贴,我刚刚统计了一下手机版面第一页共34张帖子共计18张是寻校友怀一高中的,当然我们不能阻止任何一个对于一高中有着深切怀念的毕业校友学子的满腔热情,但这毕竟是一个公共的供给在校学生交流学习娱乐的地方,从侧面也是一高中的门面。如此大量水贴恐怕不太合适。我们完全可以创一个一高中的兄弟吧——一高中毕业生吧用以交流。还有希望个别吧友,学长学姐学弟学妹们,不要回复坟贴也不要点赞,看过就好。在这里我也希望某个高一的小学弟不要再发他人搞对象秀恩爱等信息,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 的明文条款,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 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 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 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 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 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 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 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 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 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 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 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 、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 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 人的情况。毫无疑问你已经违反了第九条和第十条。 最后化用王贺任老师的一句话:一高中吧还很稚嫩,希望得到大家的爱护。
这仅仅只是我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见解和看法,希望大家批评指教。
这仅仅只是我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见解和看法,希望大家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