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我从银行离职了,说是离职,准确说是跟领导不和。我是性格我自己清楚,其实是不喜欢被人管的,特别是我不待见的人。各有不对吧。领导广西人,浙大毕业,很胖,30岁,未婚。为人其实挺大方的,但是比较理想主义那种,总认为在银行工作是有光环,有优越感的。银行是有等级的,他是从孙子熬过来的,所以他喜欢手下的人把他当回事,以弥补过去当孙子的岁月。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银行也是个人事斗争比较严重的地方,我们做贷款,收客户钱其实就是个潜规则,要不辛辛苦苦一个月就为那几千块?有人告发不是恶心的,恶心的还是有人诬陷。某女同事去办大额信用卡明明没收过钱,楞是被告发收钱了。后来其在同事群里大闹,结果确是以她自己走人告终。对上跟领导谄媚,对下要忽悠客户,对同事要勾心斗角。当然我说的都是些比较负面的,比较正面的是我走后还是留下了一帮朋友,大概是因为我这人还不算小家子气吧。直到当时我离开的时候依然做了件特别大气的事,我当时手里的客户其实是比较多的几个人,我离开的时候把这些客户全部分给了以前的同事们。其实我是能把这些客户甩出去给小贷公司拿钱的,但是我没有。我始终认为那些客户都是我的朋友,当初是我辛辛苦苦跑来的,他们相信我就代表了一份信任,我不想把自己的心血用一个价格去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