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经历:
11月1号,和家人一起到周口天明城看房。置业顾问说了可以公积金贷款和商贷,按我们的购买力,可办理30%的首付。由于是第一次到访,我们不想马上交定金,而且存款都是定期。售房经理张灿给出了除优惠政策外,购房款额外优惠2000元,交首付时再优惠1000元的优惠,于是我们先交了2000元,算订了房。
回家后,我们拉了征信,了解了一下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贷款人员说由于第一套房有贷款,二套房只能贷50%,超过了我们的支付能力。我又去售房部询问,置业顾问再三证实可以贷70%,我拿出了公积金人员给的列表,见无法隐瞒,于是改口说只能贷50%。之后,又让我带商贷,说能带70%,他们有办法。我给他算了一下帐商贷要比公积金贷款多还10万左右的利息呢。而且他说的办法就是让我们办理离婚,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如果是离婚买二套房的,20年还款期间不能复婚,否则银行追究骗贷责任,除了利率上浮到顶之外,还要罚款,甚至惹上骗贷经济纠纷官司。
买个二套房,被售房部逼迫到此,不惜让我们多还10多万,外加离婚,妻离子散,甚至骗贷,惹上官司,还说我们不按他给的办法走.退房不退订,一分都不退。大家可以想一想,售房部可为客户考虑半点利益?他们的强盗售房逻辑,你们还能再尝试吗?
真诚劝告大家,若不是全款买房,了解考虑清楚之前,请不要交一毛钱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