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 奇河明奇载明 爸爸遇害当日,记者们不断去追访奇一家人,
据我们这里司法行为是不可发生的。
这是严重干扰事主家人生活, 随时反声讨 (这不讲了)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后仍未完全调查完毕, 因此班记者去骚扰奇家人,又问他们父亲是不是失踪, 是真是假。 这里已经涉及案情部份, 有机会干扰司法制度人人平等.
事故正在立案点上,过程中,大众是不可以公众去舆论, 对任何一方是不公平,甚至有机会利用在法庭上的藉口反辩的理表据,
甚至最后 奇载明上电视为辩驳父亲身份,情理上看, 他的父亲早已被定为逃走, 是已犯上
失职, 真身仍未找回, 那麼消防专业纪律审讯以及火灾案 同时要经过一连串司法聆讯程序.
而奇载明接受MSC 当时宋访问,内容已是案情的证供。 那可以在MSC中对外披露呢。
EP12 13年后, 奇载明又一次上MSC 情况也是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