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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楼,cr读者


来自iPad1楼2014-11-07 21:15回复
    难得的下午,一个人坐在咖啡厅,窗外突然下起了大雨。心想这天气倒极像我的脾气,不来则已,一来,爽快下完,也就跟没事似的。
    突然一个人奔进了咖啡厅,像要躲雨,她试图擦拭身上其实不可能去除的濡湿。我认出她来了。是的,二十多年没见,我还是可以一眼认出她,因为她脸上有一块形状跟台湾地图一样的红色胎记。上小学时那些坏同学总说她脸上的胎记是她妈妈怀孕时在她脸上留下的粪便,我却觉得那是她最漂亮的地方,红红的,弯弯的。
    我走过去,她一看见我就叫出了我的名字,然后非常不好意思地问我怎么记得她。我指了指她脸上的胎记,然后她也指了指我脸上狗咬的疤痕,两人一起笑了。


    来自iPad2楼2014-11-07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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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7 08: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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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很快,我们毕业了,上了不同的中学,慢慢很少联络了。
      一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在我家巷口见她站在那里,我跑了过去,她一看见我就紧紧地抱住了我。
      我问怎么了,她说:“我跟熊明俊在一起了。”
      我问:“熊明俊是谁?”她一时不知从何说起,脸绷得死紧。我说:“哈哈哈!谈恋爱了吧?很好啊!”
      然后她就哭了。
      一段三分钟就能走完的巷子我们走了一个世纪。她说她怀孕了,熊明俊现在去找钱,要带她去拿掉,她很害怕。她希望我能陪她去。我忍住了我的震惊,直说:“好,一定。”她说时间确定后再来找我,然后转身就跑了。
      后来的每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总要在接近最后的巷口时把脚步放得很慢很慢,生怕错过她的身影。但她就像从人间蒸发了,自此毫无音讯。


      来自iPad4楼2014-11-0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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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一封没有邮票、没有回寄地址的信。
        “对不起,我始终没去找你。那个星期三放学的时候,熊明俊来学校等我,他说他凑够了钱,准备当天晚上就带我去医院。我们到总去的巷口吃面,他叫了一桌的小菜,希望我能吃得营养一点。我突然问他:‘如果我把孩子生下来,你还会要我吗?’他二话不说地回答‘会’。
        “即便灯光如此昏暗,我还是看见他坚定的眼神,然后我觉得我们身边像环绕着一道道光圈,护卫着我们。那是两个人决定厮守一生的时刻。
        我看着信都傻了,十四岁的两个人,哪里来的自信跟勇气?这能叫爱吗?
        我不懂。虽然说不出所以然,但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也强烈认定,过不了多久,他们必定向现实低头,回来接受成人世界的批判。但同时,就像在看一部关于私奔的电影,我另一方面却希望他们可以打败这个自以为是的社会,逃到一个无忧无虑的荒岛上,从此幸福美满。


        来自iPad5楼2014-11-07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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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接着更新


          来自iPad6楼2014-11-07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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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4-11-1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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