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改造期间,孔双银擅自在忻府区城内南北大街其房屋外侧居民出路上修建了小墙,致使居民出入极为不便,巷内居民杨计宝邢春先多次和孔协商拆除,但他极不配合,2014年5月居民杨志军再次与孔协商之后,麻建刚和李勇二人拆墙被忻府区公安局拘留,原因是南城土地所为孔双银出了证明该墙是孔双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范围之内,杨根林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确注明是3.15米的居民出路,怎么就成了孔双银他们家的建设用地了,难道里面的居民要飞出去吗,今后如何居住。邢春先今天去忻府区土地局见了余局长表示土地所是不会给个人出证明的,为什么南城土地所为孔双银出此荒唐证明究竟是何原因?使居民出入不便冤住监狱,事件到了现在还请有关领导公正解决为民化解矛盾还受冤者公道有关责任人是故意还是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