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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诺尔与中国电改:完全竞争比垄断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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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如果说中国能从新科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梯诺尔身上学到什么,那么答案或许是电力体制改革。这位新科诺奖得主以及另一位学者Joskow早在2006年就曾发表文章称,在售电侧市场,完全竞争的体制有可能比垄断体制更加无效率。此外,当竞争不完全时,即便引入了独立售电公司,其也会钉住传统垄断售电公司的定价机制,最终使电价无法下降。
近日,根据新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已透露出的信息,方案将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配电和售电领域,其中,发电计划、电价、配电侧和售电侧等环节都有望放开。
梯诺尔的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开放配售电侧是否有实际意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梯诺尔提到的垄断并不完全等同于我国的行政垄断,价格指的也并不是我国的政府定价。但是这些理论并非没有借鉴意义,当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走上市场竞争的道路时,如何对待行业垄断也将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梯诺尔:放开售电侧,电价也不一定会下降
梯诺尔因对市场力量和监管,以及垄断的分析而独揽大奖,而他在电力改革以及垄断研究方面是大师级人物。梯诺尔在2006年与Joskow的文章论证了两个问题:一、售电侧市场,完全竞争的体制有可能比垄断体制更加无效率;二、当竞争不完全时,即便引入了独立售电公司,其也会钉住传统垄断售电公司的定价机制,最终使电价无法下降。在这篇重要的理论著作中,两位经济学家指出,当没有智能电表、供求双方只能通过传统电表知道每个月的用电总量而无法获知自己在峰谷时段的具体用电状况时,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将会把售电电价导引向单一价格,但垄断的市场结构能把售电价格导引向阶梯电价,而后者比前者更有效率。因此他们认为,市场竞争化改革反而降低了整个市场的效率。而当用户安装了智能电表,让零售商掌握每个用户实时的用电信息,但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阻碍了消费者对电价做出反应的话,市场竞争则比垄断更能够导引向有效率的价格机制。
除此以外,售电侧的竞争化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例如,当供电出现短缺,电网管理者需要决定优先供电次序和断电策略时,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的供电商有强烈的经济动机虚报用电量。
至于引入独立的供电商能增强市场竞争性这一假设,在梯诺尔和Joskow看来也并不一定成立。根据Joskow和Tirole的理论推导,如果引入独立供电商后,市场真能实现完全竞争化,那么电价机制会趋向于单一电价而非阶梯电价;相反,在一个非完全竞争的市场,管制下的传统供电公司制定的阶梯电价,就会影响独立供电公司的电价机制——使其更倾向于采用阶梯电价。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141104/560445.shtml


IP属地:北京1楼2014-11-04 11: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