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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卑族群婚制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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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惠仙

 

摘  要  鲜卑族入主中原后,深受汉文化影响,但是,其婚姻制度却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本文认为,鲜卑族群婚制是以同姓为婚、收继婚、媵制为典型特征的,并且长期普遍地保存了这一婚姻发展形态。

关键词  鲜卑族;群婚制;同姓婚;收继婚;媵制

 

群婚制(Group Marriage)亦可称为集团的婚姻(Collective Marriage)。这种婚姻制度就是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结为夫妇。它和杂交绝不相同。摩尔根说:“杂交表现蒙昧最低的阶段——它代表一个起码点。人类在这种状况中,和环绕他们的不能语言的动物迨没有区别。”(1)换言之,杂交仅是生理的行为,群婚却是一种社会组织,行于新石器时代或母系初期的社会里。我国古代很少有这方面的记载,有的仅是些微的痕迹。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曾经经历过这一婚姻制度,且影响广泛。




1楼2008-03-14 12:40回复
    鲜卑族在我国民族史上曾占有显赫地位,“南钞缘边,北拒丁零,东却夫馀,西击乌孙,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2)两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的许多政权如燕、魏、齐、周、夏、凉、柔然等都是由鲜卑族所建,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和社会,鲜卑族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由于人类婚姻发展的每一阶段和形式,都必然展现出其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民族的特征,对鲜卑族早期婚姻的考察,可帮助我们从一个侧面了解上述诸多方面。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或有所涉及,然皆非细备。鉴此,本文拟就其早期具有的群婚制予以专门探讨,不足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3楼2008-03-2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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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卑族在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之前,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中,女儿留在本氏族之内,而儿子却要“嫁”到别的氏族去。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男子的儿女可以和他的兄弟的儿女结婚,因为他们是属于不同的氏族,这种婚姻完全符合母系氏族社会的原则。然而,随着生产的发展,曾经在生产过程中负主导责任的妇女的地位开始下降,其作用由男子取而代之。自此,男子成为生产生活中的主导力量,这样就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在父系氏族社会,兄弟的儿女变成了同姓的兄弟姊妹,依照同姓不婚的原则,他们之间是不允许婚配的;但依据母系氏族社会的规定,他们又属于不同的氏族,是可以互为婚媾的。这样,由于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新的规则还没适应,而旧的影响依然存在,是以产生同姓为婚的现象。


      5楼2008-03-2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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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卑族早期的社会正处于父系氏族与母系氏族交替时期,故而产生同姓为婚的混乱现象


        6楼2008-03-2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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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入主中原后,在生活习俗、婚姻等方面无不受到汉族的影


          7楼2008-03-2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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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他们开始接受这种影响,另一方面,他们又di制这种同化作


            8楼2008-03-20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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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仍能保持旧有的生活习惯,以维护其民族特征。这就是鲜卑族仍存在同姓婚姻的原因


              9楼2008-03-20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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