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认识那年,她初三,我高二。她有她的男盆友,我有我的女朋友。今天没有心情细说我和她的事!但为什么我要写在这里,因为我和她是在翠外吧相识。我和她的关系按部就班的升温,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我和她的关系或早已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直到现在我仍然无法原谅那时的无知而致使自己犯下的错误。我所犯的错误,使我失去了拥抱她的机会。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了太多的事,早就已经回不到过去。我一直都很相信一句话,千万不要找你认识很久的好朋友谈恋爱,如果你们当初适合做情侣就不会只是朋友了。而且在分手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能在好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