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
转到重庆是在魏艳欢初中那年。因为父母事业问题,魏艳欢已经走过了无数个城市了。
像大多数男生一样,魏艳欢在六年级时无可救药的爱上了篮球。在她无意看了一场NBA球赛之后,粗犷的外国佬胳膊一轮,球‘刷’的一声入网。进球者的怒吼和观众的掌声和欢呼尖叫。心脏不停地跳,那种冲破耳膜的刺激感,和让大脑空白只剩血液不停上涌的燃烧生命的感觉,是文学小说不能带来的。
可她除了断抢和运球好些,其他根本不行。
后来她又喜欢上了唱歌,这起源于动漫,她喜欢旋律从嘴里蹦出来的感觉无论是高音低音,大汗淋漓后的欢脱畅快的感觉让她体验到了一种除了篮球外的新世界。更巧的是她对这也很有天分。她把这当成了梦想。不过这也是后话了。
所以魏艳欢是个聪明的孩子,可聪明的她,学习除了语文,其他全部都学不好。严重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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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艳欢喜欢篮球。她有一天在大训练馆训练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欢呼。一群男生走了进来,为首的那个男生个子不大,穿着白色圆领的衬衫,有些刘海的柔顺头发。此时他正在运球过人,他打球的风格很谨慎,却不拖泥带水。一个个利落的过人,他被逼到了三秒区,一个花式投篮。‘刷’的一声,球进了篮筐。同学们一瞬间欢呼起来,他撩起了衣领擦了一把汗,那人骄傲的笑出了一口白牙。笑得自信又帅气。
这一瞬间魏艳欢重新燃起了那种看NBA球赛时的兴奋。那种燃烧生命的热血。
多年后魏艳欢回想起这段初遇只觉得脑子里糊成一团。她不记得当年王俊凯是长什么样的怎么进球的,不记得他是怎么笑的同学怎么欢呼的。可那份悸动却一直被保存到了现在,并且成为她动力的源泉,使她坚持前进动力。那种让汗毛竖起的兴奋和让血液上涌的激动真是让人想停都停不下来。
她曾趁着午休时间假装路过,按着别人口中的位置找到了王俊凯所在的位置。教室最右,最后一排。魏艳欢通过她较好的视力看清了他的样子。
他长得没有很好看,黝黑黝黑的,眼睛不大却很亮,一头柔顺的短发,活像一只小仓鼠。
他正出神的望着窗外,阳光透过教室外的树叶洒进来,光影分明的应在身上,课桌上,地板上。微风和煦的吹着,很凉爽,柔软的短发稍稍飘在空中。很安静。
“小凯,这题怎么写?” 一个漂亮的女同学晃进了魏艳欢的视线。王俊凯晃了晃神,笑出了一口牙,和刚刚安静的他仿佛不是一个人。
之后又有几个男同学来到他身边,他站起来,笑着勾住他们的肩笑嘻嘻的。王俊凯就被他们簇拥在中间。
即使他不好看,也有很多人喜欢他,被围在中间闪闪发光。
而自己平平的五官,放在人海里刻意想要去寻找都很难找到。魏艳欢从小就是个安静的孩子,听话,不闹事,一直很安静的呆在角落,放平五官,不让人注意到自己。
她也想闪闪发光的让众人注意到自己,可是安静惯了的她却怎么也做不到。几度尝试后只能再默默坐在角落。
于是她更加勤奋的训练篮球,只要篮球更好,上了一队打球,作为篮球队长的他一定会注意到自己的。——这时她没了解音乐。
可是没有办法,她似乎就卡在这个坎过不去了,无论怎么训练她都只能停留在这个地方。老师又刚好是个注重个人成绩的老师,这让魏艳欢更苦恼。
这时魏艳欢有些想哭,明明已经这么努力了为什么还没有成果呢,
可就算是这样,她也喜欢篮球喜欢的快要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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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一共有两个篮球馆,一个新的,一个旧的,一个全场,一个半场。因为设备太差,都没人来二馆。
但是魏艳欢并不在意这些,只要有一个篮球,一个篮筐。她就够了。虽然有些困难,但也好过去和那么多人挤一馆和操场好。
于是这里就成了魏艳欢的专场。
然而不久前学校传起了鬼故事,说是学校二馆在闹鬼,明明上一秒开门前听到了篮球的声音,下一秒开门后就消失了。
对于这样的言论魏艳欢只是笑笑,因为是一个人打篮球,投篮进了之后要自己去捡。而她的体力又差,有时候累了,就在捡球的时候顺便去角落喝个水。然而可能是在这时他们进来了。虽然二馆小,但对于一个人来说还是很大的,况且魏艳欢还蹲在角落,存在感还低。这也是可能的。
不过她并没有去辩解这些言论,没人敢来才好呢。
所以这一段时间,魏艳欢每天放学在学校应付完作业,然后就往二馆跑。刚开始非常累,练习完已经累得不行了,休息一会还要一个人赶夜路。回到家也只剩洗洗睡的力气了。趴在小床上就睡着了,完全不像一个初一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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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王俊凯迟到了。
魏艳欢坐在最后一排靠走廊的位置,被那阵匆忙的脚步声吸引走了视线。
王俊凯气喘吁吁的站在教室门口,接着传来了老师训斥的声音。魏艳欢凭接着声音认出来那是历史老师的声音,王俊凯刚好历史是他所有科目中最差的。
“你上别的课不迟到,上我的课就迟到,偏偏在你所有课里就历史最差,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历史老师呵斥。
魏艳欢往后看,王俊凯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看起来他不想解释。
历史老师看他一脸不耐烦并且不想解解释的样子更生气,训了他很久。
魏艳欢就坐在那一直看,直到结束。在进去之前王俊凯往后看了看,他总觉得有谁在看自己。可是看到的只有隔壁班一个个人挺直的脊背。
“错觉么……” 王俊凯小声嚷嚷。
魏艳欢松了口气。还好她反映够快转了回来,她可不想被发现。魏艳欢思考了一会,为什么不想被发现呢……为什么呢……
魏艳欢一边思考着一边在草稿本上涂涂画画。画着画着,在无意识里就画出了一个并不好看的篮球场。
魏艳欢看着那篮球场,越想越火大。赌气的在上面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篮球。
王俊凯自从一下别一队选走后魏艳欢就只能呆在那个训练馆,则操场让给他们。也就是说不能再看到王俊凯打球了。就像是NBA停播了一样,心里空落落的。
魏艳欢盯着那个并不圆润的篮球看了一会,拿起橡皮擦把它一点一点修圆。她有三年的时间训练进一队,她不懒,浑身上下最不缺的就是信念。
就像扑火的蛾,除非你把它弄死,不然它是不会停止对光的追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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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都有那么两三节体育课,每节体育课都会有两个班一起上。
今天25班和26班一起上课。魏艳欢无论如何是开心的。
但当她看到王俊凯和他的同学一起打球的时候心里还是狠狠的揪了一下。
魏艳欢很渴望友情,但她从不把喜怒哀乐放在脸上,存在感又不高。这和王俊凯又是完全相反的。王俊凯会打篮球,人很好,没什么坏心眼,又讲义气。不仅很受男生欢迎,连女生都对他有好感——即使他并不好看。
看着他们一起打球,没进的那些男生粗口一阵爆,中指乱竖。
魏艳欢看着王俊凯,心里嫉妒的要死。是嫉妒那些男生呢,还是嫉妒王俊凯呢。好像都有。
那边的王俊凯又进了一个球,撩起衣服擦了擦汗。他总觉得有点空,自己一个人进攻一点意思都没有。他想要一个助攻,像《黑子的篮球》里的青黑一样,双拳相碰,不言而喻。那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