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新发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基本要素:
规模:13亿
期限:12个月
认购起点:100万元
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X<300万:9%;
300万≤X<1000万:10%;
1000万≤X:10.3%;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资金投向:中融信托将运用信托资金向符合既定投资标准的优质企业进行债权、股权等组合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偿还贷款本息、分配利润、减资以及中融信托出售信托财产等方式实现获利退出,以使委托人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成果;资金闲置期间,也可用于银行间债券、票据及信贷资产转让等其他低风险且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产品。
风控措施:
1、投资于具体项目时,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运用资金金额,为各个项目单独设置符合监管要求的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项目运营进行持续监管,建立防火墙制度,实现各投资项目之间风险的有效隔离。
2、原则上,债权投资应具有充分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如债权投资的担保方式仅为抵押或质押担保,则抵押或质押率不得超过50%。
3、本信托计划主要采取受托人自主管理,充分发挥受托人投融资专业理财能力。
4、成立专业的项目投资管理团队。项目投资管理团队由具备多年投融资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
产品优势:
1.选择优质项目,投资项目必须先经过中融信托信托业务委员会投票通过方可投资,决策流程规范;
2.重点股权投资类项目采取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场监管人员进行实地管理,保障资金运用安全;
联系方式:13918080360(电话/微信)
基本要素:
规模:13亿
期限:12个月
认购起点:100万元
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X<300万:9%;
300万≤X<1000万:10%;
1000万≤X:10.3%;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资金投向:中融信托将运用信托资金向符合既定投资标准的优质企业进行债权、股权等组合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偿还贷款本息、分配利润、减资以及中融信托出售信托财产等方式实现获利退出,以使委托人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成果;资金闲置期间,也可用于银行间债券、票据及信贷资产转让等其他低风险且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产品。
风控措施:
1、投资于具体项目时,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运用资金金额,为各个项目单独设置符合监管要求的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项目运营进行持续监管,建立防火墙制度,实现各投资项目之间风险的有效隔离。
2、原则上,债权投资应具有充分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如债权投资的担保方式仅为抵押或质押担保,则抵押或质押率不得超过50%。
3、本信托计划主要采取受托人自主管理,充分发挥受托人投融资专业理财能力。
4、成立专业的项目投资管理团队。项目投资管理团队由具备多年投融资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
产品优势:
1.选择优质项目,投资项目必须先经过中融信托信托业务委员会投票通过方可投资,决策流程规范;
2.重点股权投资类项目采取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场监管人员进行实地管理,保障资金运用安全;
联系方式:13918080360(电话/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