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干员李泱辑坚持自己开枪的举动没有错,不愿低头与嫌犯和解。
刑事局干员李泱辑因为嫌犯王明助准备朝自己开枪,只好开4枪回击,结果打中对方肩膀,成功将他制伏,没想到事后因此被控告杀人未遂,嫌犯还求偿400万元医药费和精神抚慰金,李泱辑认为自己执法有理,不愿和解,但法院认定他开4枪违反比例原则,判赔104万元,全案定谳。
民国90年间刑事局侦八队干员李泱辑和涉及立委许舒博服务处枪击案的嫌犯王明助正面对峙,当他看见王明助朝自己冲过来,甚至有掏枪、开枪的动作时,立即判断必须朝对方开枪,「这真的不叫做决定,你的身体,你的直觉,必须保护自己」,结果他一共开了4枪,射中对方的脚和肩膀,但成功制伏歹徒后,不但没被记功,反而成了杀人未遂的被告。
▼嫌犯王明助指控刑警李泱辑「一见面就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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